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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时代的权益怎样保护
2017年11月15日 15:30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张雪 字号
2017年11月15日 15:30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张雪
关键词:电商;消费者;权益;保护

内容摘要:很多时候电子商务活动中的消费者都处于弱势地位,且既往的立法规则对电子商务活动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还不够,因此电子商务法草案格外重视这一点。

关键词:电商;消费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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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过去的“双11”,又是一场网购狂欢节。但这只是我国电子商务市场蓬勃发展的一个缩影。

  统计显示,2016年我国网络零售市场规模超过5.3万亿元,同比增长近40%,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9%。但是,伴随亮眼的成绩,我国电子商务市场也出现了令人困扰的问题。比如,消费者在网店买东西,有时会遭遇假冒伪劣产品,还面临维权难等情况;再比如,电商有时会碰到消费者恶意差评等搅扰,有时还会被入驻平台要求不停地交各种费用……解决这些问题,急需一部专门的法律,以规范各方行为。

  “双11”前夕,电子商务法草案提请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二审,受到了各界广泛关注。针对立法中的焦点问题,多位法律专家作出了解答。

  这几年,微商、共享经济等新业态层出不穷,它们是否是电子商务法草案规范的对象?相对固定的法律如何监管日新月异的电子商务业态?

  电子商务法草案二审稿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开展商品交易或者服务交易的经营活动。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军对此表示,目前出现的微商、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都可以被纳入法律规范的对象。“电子商务法草案在制定过程中,特别注意保持了法律框架的开放性,以使其能够容纳未来出现的业态和模式。”

  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邱宝昌认为,现在是电子商务法出台的好时机,电子商务的发展日新月异,但只要创新的业态和模式具有经营主体、支付功能等基本特征,就应该纳入该法的监管范围。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是电子商务法立法的重心所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旭东表示,据他粗略统计,在草案二审稿的78个条款中,有不下20处提到了消费者三个字。“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电子商务法草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重视程度。”

  在他看来,很多时候电子商务活动中的消费者都处于弱势地位,且既往的立法规则对电子商务活动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还不够,因此电子商务法草案格外重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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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张雪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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