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根据《刘诗白经济学奖第三届评奖公告》以及《第三届刘诗白经济学奖评审细则》的规定,经组织专家评审且评奖委员会审定,共评选产生拟获奖成果10项。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选结果持有异议的,均可以真实姓名向刘诗白经济学奖评奖办公室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逾期不予受理。刘诗白经济学奖评奖办公室2016年 9月 19日。
关键词:评选;组织专家评审且评奖委员会;拟获奖成果;审定;刘诗白经济学奖评奖办公室;电话;异议;细则;名单;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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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刘诗白经济学奖第三届评奖公告》以及《第三届刘诗白经济学奖评审细则》的规定,经组织专家评审且评奖委员会审定,共评选产生拟获奖成果10项。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9月25日(共7天)。拟获奖成果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选结果持有异议的,均可以真实姓名向刘诗白经济学奖评奖办公室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逾期不予受理。邮编611130;联系电话:028-87092485。
刘诗白经济学奖评奖办公室
2016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