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伴随着又一批民营银行的获准开业,民营银行筹建显现出“有进有退”的理性苗头。
关键词:民营银行;门槛;开业;热度;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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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又一批民营银行的获准开业,民营银行筹建显现出“有进有退”的理性苗头。数据显示,自今年5月至11月21日,有7家民营银行获得开业批复。截至目前,已开业民营银行数量增至16家。不过,也有上市公司最近发布公告称,受到注册资本金等因素的影响,放弃继续筹建民营银行。
业内人士表示,民营银行不能“一哄而上”,在金融风险上升的环境下,监管部门对民营银行仍需保持严格的准入门槛。与此同时,我国民营银行在未来的发展中,要坚持走差异化发展的道路。而在民营银行设立进入常态化之后,差异化监管机制有待深入研究。
监管 支持筹建同时设立门槛
自2014年银监会正式启动民营银行试点工作以来,首批5家试点银行已于当年年底和2015年上半年陆续获批开业。2015年6月26日,银监会正式发布《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年12月31日,银监会再次发布了《关于民营银行监管的指导意见》。
在准入条件方面,银监会要求,投资入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民营企业,最近3个会计年度需连续盈利、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总资产30%以上、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净资产50%等。虽然银监会并没有明确要求民营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但各地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注册资本的门槛已经显现。
截至目前,部分省市如山西、陕西等已经出台具体意见,提出民营银行设立应满足注册资本最低为20亿元。其中山西银监局《关于推进设立民营银行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对于发起人,应为在山西省内注册的民营企业;发起人单一股东及其关联企业持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应全部为民间资本。同时,在发起人净资产方面,优先选择单家企业净资产不低于100亿元,终极受益人和剩余风险承担者个人净资产不低于50亿元的民营企业。《关于推进陕西民营银行设立工作实施意见》也指出,发起设立民营银行注册资本应满足20亿元人民币的最低限额,应制定合法章程。
业内人士表示,对民营银行的注册资本等提出要求是为控制风险。对民营银行中的民营股东所占的股权比例提出上限要求,其目的也是要防止野蛮人入侵和避免银行成为大股东提款机的隐患,引导民营银行长期稳健发展。不过,整体而言,各地在政策动向上仍倾向鼓励民营银行建设。山西省在今年7月召开的金融工作座谈会上提出,要深化地方金融改革,健全地方金融体系,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推动金控集团等地方金融机构做强做大,积极发展中小银行和民营金融机构,大力引进各类金融资本、金融机构、金融管理团队和高层次金融人才。今年7月,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成都产业发展新政五十条”中也提及“鼓励符合条件企业发起设立民营银行”。
进程 民营银行筹建趋于理性
自今年5月以来,新安银行、辽宁振兴银行、梅州客商银行、江苏苏宁银行、北京中关村银行、威海蓝海银行和亿联银行共有7家民营银行获得正式开业批复。
11月18日,安徽省首家民营银行——安徽新安银行在合肥正式开业。新安银行最终由安徽省南翔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金彩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这4家企业参股,注册总资本20亿元人民币。新安银行董事长李梦琳表示,安徽新安银行将以传统业务为抓手,向以客户为中心的商业模式发展。同时,以数据科技为导向,布局以互联网为中心的金融生态体系,搭建产业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双核驱动的业务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