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国企混改不能霸王硬上弓,而只能成熟一个、改革一个。当然,在推行国企混改过程中,政府的干预度如何,也是衡量国企混改能否产生效率的重要考量手段之一。
关键词:国企;霸王;改革;国企改革;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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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混改不能霸王硬上弓,而只能成熟一个、改革一个。如果政府放不下,不妨不改,待放得下了,再去推动混改。”
3月9日,在全国两会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表示,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是说所有的国有企业、中央企业都要搞混合所有制。要宜混则混,宜独则独,宜控则控,也可以参股。混改是重要举措,但不是唯一。
而从目前各地提出的国企改革目标和路线图来看,对混改似乎有点霸王硬上弓的感觉。因为,在国企分类工作没有完全做好的情况下,提出混改的数量和目标,不可避免地会再次陷入到只讲速度、不讲效率的怪圈,会用行政手段强行推动混改,甚至把根本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混改。这样的改革,不可能达到目的、产生效率。
众所周知,上一轮国企改革,在取得重大突破的同时,也产生了很多问题,特别是国有资产保护、员工利益维护、企业经营机制置换等方面,问题更为突出。原因就在于,过度强调数量和速度,而忽视了质量和效率。更多情况下,地方政府是把改革当作政绩来做、当任务来完成,而不是想通过改革,让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将国有企业的传统优势和其他所有制企业的机制优势融合到一起,使企业的活力更强、优势更多。结果可想而知,相当一部分企业并没有达到改革的目的。
毫无疑问,上一轮国企改革出现的问题,应当成为新一轮国企改革必须吸取的教训,成为必须打补丁、堵漏洞、设关卡的方面。尤其是混改,既能让企业更符合市场化要求,实现经营效率最大化,也最容易出现问题、产生漏洞。所以,必须更加慎重、稳妥、规范,而不能为改革而改革,把改革当作政绩来攀比。
国企要不要混改,决不能用行政眼光看待,而要用市场眼光对待,决不能按照政府的意志去改,而要体现企业的特点去改。不符合混改要求、不满足混改条件的企业,不能强行,更不能草率。推进混改,首先要对企业进行分类,把可以进行混改的商业类企业、竞争性企业定好位。在此基础上,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对企业提出混改方案。
即便如此,也不要对混改设立时间表和任务图,不要霸王硬上弓。因为,有些企业尽管符合混改要求、满足混改条件,但是,改革的时机、改革的力度、方案的尺度、操作的规范度也十分重要。譬如如何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联动,与“三去一降一补”协调,如何适应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满足经济结构调整需要等。如果不与这些方面配合起来,单就国企改革谈国企改革,就会影响效率。
不仅如此,国企在改革过程中,还要注意积弊的消除与清理,要把长期以来形成的各种不利于企业发展、不利于市场公平、不利于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因素化解掉。譬如明补和暗补问题、政策倾斜问题、福利待遇过高问题、企业办社会问题、隐性福利问题、垄断问题等,如果这些因素不化解,纵然实行了混改,也走不进市场,成不了真正的市场主体。
当然,在推行国企混改过程中,政府的干预度如何,也是衡量国企混改能否产生效率的重要考量手段之一。因为,如果政府在国企混改过程中干预的力度过大,可以预料,即便实行了混改,企业也摆脱不了政府的管制,企业与政府的关系仍然是父子关系,而不是市场关系、监管主体和被监管对象关系,企业仍然难以按照市场要求决定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管理,无法通过自身的力量提升企业竞争力。
也正因为如此,在国企混改问题上,必须厘清楚两大问题:一是要不要混改。这个问题,肖亚庆主任已经给出了答案,就是适合改的改,不适合改的不改;二是混改后企业能否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还要不要受制于政府。这个问题,目前尚没有明确答案,至少,董事会的地位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明确,经营者仍然需要政府来任命。显然,这是更为关键的问题。既然如此,国企混改就更不能霸王硬上弓,而只能成熟一个、改革一个。如果政府放不下,不妨不改,待放得下了,再去推动混改。
(作者系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理事、财经评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