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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自2017年6月以来,受到上海合作组织地域范围扩大、中亚成员国国内政治进程变化、阿富汗局势演变和外部主要行为体中亚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中亚成员国对上海合作组织的主要诉求发生了变化。在政治领域,中亚成员国期望强化成员国之间的政治对话和信任水平;在安全领域,中亚成员国希望提升上海合作组织对阿富汗问题的综合应对能力,并进一步深化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合作;在经济领域,中亚成员国的共同利益需求在于提升组织框架内多边经济合作的成效;在人文交流领域,中亚成员国之间强化人文交流与合作的需要较以往更为迫切。有鉴于此,上海合作组织须准确把握与平衡各成员国的主要诉求,寻找各方共同利益的交汇点,在凝聚共同价值、构筑共同安全、打造共同利益和培育共同情感四个方面,将该组织打造成国际合作的典范。
关键词: 上海合作组织; 利益诉求; 互联互通; 命运共同体
作者简介: 陈亚州,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兰州大学中亚研究所博士研究生(兰州 邮编:730000);曾向红,兰州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兰州大学中亚研究所教授(兰州 邮编:730000)
页下标注: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带一路”专项项目“中亚五国研究与数据库建设”(17VDL003)的阶段性成果,且得到2019年度兰州大学人文社科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欧亚秩序与一带一路研究”(2019jbkyjd005)与其他类别项目(2019jbkytd002、2019jbkyzx014)的资助。
2018年6月,在青岛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习近平主席发表了题为《弘扬“上海精神” 构建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讲话。讲话强调:“我们要继续在‘上海精神’指引下,同舟共济,精诚合作,齐心协力构建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推动建设新型国际关系,携手迈向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 构建成员国之间更加紧密的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是上合组织扩员后中国提出的关于组织发展的重大倡议,对于上合组织的行稳致远具有重大的理论指引意义。2019年6月,在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习近平主席提出,要将上合组织打造成“团结互信的典范、安危共担的典范、互利共赢的典范和包容互鉴的典范”,进一步指明了构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的目标和任务。
从成立至今,上合组织成员国在凝聚共同价值、构筑共同安全、汇聚共同利益和培育共同情感四个维度上,均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奠定了一定的现实基础。不过,上合组织扩员后,成员国在向打造“四个典范”目标迈进过程中面临新的挑战。因此,如何能够尽可能满足与平衡各方主要诉求,并在此基础上凝聚组织共识,将上合组织进一步打造成国际合作的典范,进而朝着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的总体目标平稳发展,成为其当前亟待解决的一项重要任务。有鉴于此,本文将从中亚成员国的具体利益诉求与上合组织对中亚成员国利益诉求的满足两方面出发,考察2017年上合组织阿斯塔纳峰会至2019年比什凯克峰会期间中亚成员国对上合组织的最新期待及其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上合组织应对成员国多元化诉求的具体措施。之所以重点关注中亚成员国,主要原因在于,作为上合组织内的创始成员国与中小成员国,中亚成员国通过利用自身的地缘战略价值、奉行多边平衡外交政策及发挥群体数量优势等方式,对上合组织的发展进程产生了重要影响。 而在扩员后,中亚成员国的利益需求变化及上合组织能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中亚成员国的利益需求,将对上合组织未来发展产生直接且显著的影响。因此,上合组织在扩员后对老成员国的主要诉求应予以充分关注。
本文首先分析上合组织扩员后中亚成员国提出具体利益诉求的主要原因,其次考察扩员后中亚成员国在团结互信、安危共担、互利共赢与包容互鉴方面的具体期待,最后提出上合组织满足中亚成员国主要诉求的具体措施并得出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