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汉语方言的分区,按照较早的分法有七个大区,例如袁家骅等《汉语方言概要》一书划分为北方方言、吴方言、湘方言、赣方言、客家方言、粤方言和闽方言。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界多认可汉语有十大方言区,该说首先由李荣先生提出,李荣、傅懋勣等《中国语言地图集》(香港朗文出版(远东)有限公司1987年版,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2版,以下简称《地图集》)首次进行了正式划分。十大方言区指官话、晋语、吴语、闽语、客家话、粤语、湘语、赣语、徽语、平话和土话。其中晋语从官话区分出,徽语从吴语区分出,平话和土话区从粤语区分出。官话方言再分为北京、东北、冀鲁、胶辽、中原、兰银、西南、江淮八区,闽语区再分为闽南、莆仙、闽东、闽北、闽中、琼文、雷州、邵将八片。另外,该书用“官话”代替了过去“北方方言”的提法。关于“平话和土话区”是否可以独立,学界或持保留态度,例如侯精一等《现代汉语方言概论》一书只讨论其余九个大区,未涉及“平话和土话区”,其实《地图集》第1、2版在论述中对“平话和土话区”的地位也都留了继续讨论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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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按照新的划分,汉语方言共有官话、晋语、吴语、闽语、客家话、粤语、湘语、赣语、徽语、平话和土话这十大分区,大区内部又分为若干分区和片。针对这种情况,编写一部反映十大分区和大区内部区、片音系及其特征词的大型工具书是十分必要的。汉语方言研究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所取得的成就也为汉语方言大型工具书编写工作提供了条件,《汉语方言音系汇纂》即属这类工具书编写工作的重要成果之一。
汉语方言的分区,按照较早的分法有七个大区,例如袁家骅等《汉语方言概要》一书划分为北方方言、吴方言、湘方言、赣方言、客家方言、粤方言和闽方言。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界多认可汉语有十大方言区,该说首先由李荣先生提出,李荣、傅懋勣等《中国语言地图集》(香港朗文出版(远东)有限公司1987年版,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2版,以下简称《地图集》)首次进行了正式划分。十大方言区指官话、晋语、吴语、闽语、客家话、粤语、湘语、赣语、徽语、平话和土话。其中晋语从官话区分出,徽语从吴语区分出,平话和土话区从粤语区分出。官话方言再分为北京、东北、冀鲁、胶辽、中原、兰银、西南、江淮八区,闽语区再分为闽南、莆仙、闽东、闽北、闽中、琼文、雷州、邵将八片。另外,该书用“官话”代替了过去“北方方言”的提法。关于“平话和土话区”是否可以独立,学界或持保留态度,例如侯精一等《现代汉语方言概论》一书只讨论其余九个大区,未涉及“平话和土话区”,其实《地图集》第1、2版在论述中对“平话和土话区”的地位也都留了继续讨论的余地。
无论是七大分区,还是十大分区,都说明汉语方言的音系非常复杂。面对这种情况,编写汉语方音对照类工具书对于了解汉语方言的复杂性、比较各方言音系的异同以及构建汉语历史音系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目前见到的汉语方音对照类字典主要有两种,其一是高本汉《中国音韵学研究·方言字汇》(以下简称《方言字汇》),其二是北京大学中文系语言学教研室《汉语方音字汇》(以下简称《方音字汇》)。前者除收高丽、汉音、吴音、安南四种古代域外借音外,共收汉语方言点22个,即广州、客家、汕头、福州、温州、上海、北京、开封、怀庆、归化、大同、太原、兴县、太谷、文水、凤台、兰州、平凉、西安、三水、四川和南京。按照新的划分,《方言字汇》只涉及六大方言区,即官话、粤语、客家话、闽语、吴语和晋语,未涉及湘语、赣语、徽语、平话和土话。《方音字汇》共收方言点20个,即北京、济南、西安、太原、武汉、成都、合肥、扬州、苏州、温州、长沙、双峰、南昌、梅县、广州、阳江、厦门、潮州、福州和建瓯,只涉及八大方言区,即官话、晋语、吴语、闽语、湘语、赣语、客家话和粤语,未涉及徽语、平话和土话。至于大区之下的各分区、片、点,由于容量所限,《方言字汇》《方音字汇》均无法一一顾及,其字目也难以照顾到更多的方言点,所以汉语各方言区的语音特点和特征词都未得到充分反映。有鉴于此,编写一部在较大程度上反映汉语方言大区内各分区、片、点音系及其特征词的大型工具书是十分必要的,汉语方言研究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也为编写这类工具书提供了条件。大型工具书《汉语方言音系汇纂》(以下简称《汇纂》)即属于此类工具书。
关于汉语方言的分区,《汇纂》采用《地图集》的观点。全书共由14分册组成。其中官话区5册:北京、东北、胶辽官话合为1册;中原、兰银官话合为1册;冀鲁、西南、江淮官话各为1册。非官话区8册:晋语、吴语、湘语、赣语、客家话、粤语、闽语各为1册;徽语、平话和土话合为1册。综合卷1册。分册含方言点一般为25个,均包括高丽音、汉音、吴音、安南音和北京音。综合卷所收方言点涉及10个大方言区,含方言点48个,即高丽、汉音、吴音、安南、北京、沈阳、济南、保定、天津、青岛、西安、郑州、西宁、兰州、银川、武汉、成都、昆明、合肥、南京、扬州、歙县、休宁、婺源、太原、神木、平遥、上海、苏州、温州、杭州、长沙、双峰、邵阳、南昌、浏阳、梅县、宁都、广州、香港、南宁、厦门、福州、建瓯、漳州、海口、台北和八步鹅塘。全书体例主要如下。
第一,各方言点的内容包括音系介绍、字目、中古反切、中古音韵地位、上古拟音、中古拟音、方言点字音和脚注。
第二,对各方言点音系均按照统一体例和格式介绍,内容包括方言简介、声母表、韵母表、声调表和声韵配合表。其中声母表均按发音部位、发音方法的序次排列,韵母表均按开齐合撮四呼的序次排列。方言音系材料选自公开发表的论著。如原材料的行文不合此体例,均作适当调整。原材料如有缺项,本书均补制以足之。原材料的列表中如未列例字,本书亦补足之。所有改动均作说明。
第三,《汇纂》的总字表为4081字,各分册根据所收方言点的具体情况可适当增减。
第四,字目及其反切多取自《广韵》,少数取自《集韵》,另有少数字目取自宋以后的韵书。
第五,字目的排序以十六摄为次。各摄内的字以开、合口为次,同开合的字内以一二三四等为次,同等字内以在韵书中出现的前后为次,同韵字以声母的先后为次,同声母的字以中古四声为次。
第六,凡取自《集韵》的字目和切语均在其左上方加“?鄢”以示区别,凡取自宋代以后韵书的字目均加脚注说明。
第七,古代拟音、域外借音及方言单字音均为国际音标,不加[ ]号。方言单字音的调类采用“发圈法”标示(即在汉字注音的四角依次加半圆表示平上去入,其中阳声调同时在半圆下方加短横表示,阴声调不加),调值采用五度标记法标示。中古、上古拟音采用王力的拟音,所据文献主要为《汉语史稿》。高丽音、汉音、吴音、安南音的材料取自高本汉《中国音韵学研究》。
第八,注释采用直接标注和脚注两种方式。
第九,对于一般异读、文白异读、新老派异读,表中分上下两行排列。使用频率高的异读、文读、口语读音、新派读音列于上行,使用频率低的异读、白读、书面语读音、老派读音列于下行。
第十,附录有关资料,包括“生僻字读音表”“简体字、繁体字、异体字对照表”等。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汉语方言音系汇纂及方音对照处理系统研究”(14ZDB096)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