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从今年起,对全省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工作环节将予以调整,调整内容涉及申报范围、试点院校及专业的产生,以及试点院校和专业的有关要求等。
关键词:联合培养;高职;人才;本科;试点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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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 (记者龚雪、特约记者粱炜)记者昨从湖北省教育厅获悉,从今年起,对全省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工作环节将予以调整,调整内容涉及申报范围、试点院校及专业的产生,以及试点院校和专业的有关要求等。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试点专业原则上应为省级及以上重点专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特色及品牌专业,且该专业至少近年有一届毕业生、每年招生人数在70人以上、每届最终毕业人数60人以上;对在2016年试点专业教学工作检查中不合格和当年报到率低于70%的专业,不得遴选为2017年的试点专业。我省还将对试点高校的专本联合培养试点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构建、教学质量监控等进行指导和检查,并建立退出机制,对达不到人才培养要求的院校,取消其试点工作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