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在今年11月 1日即将实施的《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前夕, 9月 28日,由上海市法学会和上海政法学院主办、上海市浦东新区法学会和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社会事业工作委员会承办的“首届基层治理法治论坛”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召开。
关键词:法治;社会治理;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市法学会;基层治理;探索;上海市浦东新区;社区自治;治理创新;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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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基层治理法治论坛”会议现场(上海市法学会/摄)
中国社会科学网上海讯(记者 查建国)在今年11月1日即将实施的《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前夕,9月28日,由上海市法学会和上海政法学院主办、上海市浦东新区法学会和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社会事业工作委员会承办的“首届基层治理法治论坛”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召开。
上海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林国平、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会书记吴福康、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刘晓红出席并致辞。上海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施基雄主持开、闭幕式。
吴福康指出,创新社会治理,离不开法治的保障,浦东新区从改革开放之初就坚持规划先行,法治先行,坚持将法治理念贯穿于政府各项工作。本次论坛是对过去工作的经验交流,也是为今后的城市治理、社会治理贡献智慧,对浦东来说,这是一次非常好的学习机会,可以为浦东社会治理开辟新思路,提供新方法
刘晓红指出,加强社会治理是建设法治中国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城市社区建设、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需要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支撑,也需要理论界与实务届的精诚合作,举办基层治理论坛,理论界与实务界可以交流思想心得,共享学术旨趣,切磋思想方法,砥砺科学精神,提高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近年来,上海政法学院开展了基层法治治理方面的一些理论探索,形成了一批研究成果和相关的决策咨询报告,先后设立了社区矫正、司法社工、人民调解等面向基层治理的本科专业方向,为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培养了一批专业人才。
林国平指出,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是依法治国在基层的具体实践,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届基层治理法治论坛,作为上海市法学会主办的七大论坛之一,是首次举办,以后将每年举办一届,力争抓住社会的热点问题,开展积极有效的探讨和研究,为社会基层治理提供有效的法学理论支撑。
专家学者和基层社区干部分别就“基层自治的理论发展与机制建构”、“基层自治的管理创新与实践探索”两个主题进行研讨。上海政法学院副校长潘牧天和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社会事业工作委员会书记吴凤飞分别主持专题发言。
在“基层自治的理论发展与机制建构”研讨中,上海政法学院任丹凤副教授、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的教授沈世勇教授、复旦大学黄荣贵副教授教授、上海政法学院章友德教授就“打通任督二脉,建立有效的社区自治发展机制”、“上海市社会治理创新中网格化管理探究”、“业主权利意识变迁与社会治理创新”、“转型期社区工作开展与社会治理创新”作专题发言。上海市法学会副秘书长、上海政法学院汤啸天教授和上海大学李友梅教授对专题发言进行点评。
在“基层自治的管理创新与实践探索研讨”交流中,浦东新区陆家嘴街道办事处主任倪倩、浦东新区浦兴街道党工委书记周秀华、浦东新区航头镇副书记祝海红、浦东新区航头镇副书记祝海红就“以自治金为支点,撬动社区治理创新”、“基层协商民主与社会治理的探索”、“以楼组协调自治建设推动法治、自治、共治“三治融合”、“探索推进社区微治理,做强社会治理品牌”作专题发言。上海政法学院闫立教授、华东理工大学熊万胜教授对专题发言进行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