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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处黄克功是对延安法制建设的考验——— 不能拿光荣的历史作减刑的理由
2016年07月20日 10:37 来源:辽宁日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延安时期,党对党员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是非常严格的,廉洁的政府形象得到了海内外各界人士的肯定。

关键词:减刑;延安;现场时间;公审大会;革命

作者简介:

  

  延安时期,党对党员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是非常严格的,廉洁的政府形象得到了海内外各界人士的肯定。

  贰

  黄克功案和肖玉璧案的处理之所以引起延安各界乃至海内外的强烈反响,同样是因为人们在延安的法制建设中寄托对未来中国的期许。

  叁

  还原一九三七年发生在延安的黄克功案,就是要全面展示中国共产党人对党内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如何看待、如何惩处的。

  黄克功案件公审大会现场

  时间:1937年10月10日

  地点:延安陕北公学操场被告黄克功:

  请念在我对党和红军十年之忠心与功绩,念我尚存于战场奋勇杀敌之力,请特赦我投身抗日战场,我甘愿战死前线,报效党和革命并谢罪于人民。

  审判长雷经天:

  我承认刘茜和黄克功在很多方面是无法平等的,但在法律面前必须平等。如果我今天赦免了黄克功,还会有什么人愿意参加革命?

  公诉人胡耀邦:

  黄克功居功自傲,目无法纪,以强凌弱,损害了共产党红军的政治影响,实质上无异于帮助日本汉奸破坏革命,应严肃革命的纪律,依法处以死刑。

  陪审席:

  “刘茜已死,不能再做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成全一个军人沙场捐躯、死亦光荣的心愿吧!”

  “拿他光荣的历史为减刑的理由,那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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