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各地 >> 人文东北 >> 专题报道 >> 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铁纪铁流立规矩
三个应该和不应该
2016年07月29日 15:23 来源:辽宁日报 作者:王研 字号

内容摘要:在红岩英烈群像中,有一位烈士的故事因为他的母亲而显得格外动人。

关键词:母亲;学校;烈士;遗志;革命

作者简介:

  在红岩英烈群像中,有一位烈士的故事因为他的母亲而显得格外动人。这位烈士名叫王朴,他的母亲名叫金永华。

  王朴出生在家财万贯、富甲一方的大地主家庭。1944年,他回到家乡,利用家中条件,先后创办莲华小学、志达中学,并以学校为依托建立革命据点。王朴动员母亲变卖田产,筹集了近2000两黄金用于地下党开展活动,他还创办了南华贸易公司,所得之利润同样用于地下工作。

  儿子执著于革命,母亲亦深受感染。王朴每次回家,总会给母亲带几本新的进步书籍、刊物,还有《新华日报》。金永华不仅支持儿子办学校、搞革命,还亲自担任了学校的董事长。1948年,王朴被捕,面对敌人给出的两条路,要么“悔过自新”,要么长期监禁,他毅然选择了后者。这一年的10月28日,王朴被公开枪杀于重庆大坪刑场。金永华是从报纸上看到儿子牺牲的消息的。

  王朴留给母亲最后的话是:“娘,你要永远跟着学校走,继续支持学校,一刻也不要离开学校,弟、妹也交给学校。”金永华决心继承儿子的遗志,把莲华小学、志达中学办下去,也要把对党的忠诚延续下去。

  重庆解放后,金永华用质朴的“三个应该和不应该”谢绝了政府归还的钱物。

  “三个应该和不应该”,指的是:

  “我把儿子交给党是应该的,现在要享受特殊是不应该的。”

  “我变卖财产,奉献给革命是应该的,接受党组织归还的财产是不应该的。”

  “作为家属和子女继承烈士遗志是应该的,把王朴烈士的光环罩在头上作为资本向组织伸手是不应该的。”

  1984年,84岁高龄的金永华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记者/王研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张彦)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