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长期护理保险作为党中央、国务院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部署,现已进入扩大试点阶段。对比两次试点,促进长期护理保险尽快由政策促进迈向法律规范转变,即政策法律化显得尤为必要和重要。参考德国、日本和美国长期护理保险立法经验,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立法适用对象应界定为全体国民,保障内容应包括基本护理和预防性护理,针对不同人群实行多渠道、多样化筹资机制,进而根据失能等级、护理需求、缴费情况、给付形式和保障水平确定差异化待遇给付条件、方式和标准。
关键词:长期护理保险立法;护理需求;失能等级;长期照护;老龄化
作者简介:
摘要:长期护理保险作为党中央、国务院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部署,现已进入扩大试点阶段。对比两次试点,促进长期护理保险尽快由政策促进迈向法律规范转变,即政策法律化显得尤为必要和重要。参考德国、日本和美国长期护理保险立法经验,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立法适用对象应界定为全体国民,保障内容应包括基本护理和预防性护理,针对不同人群实行多渠道、多样化筹资机制,进而根据失能等级、护理需求、缴费情况、给付形式和保障水平确定差异化待遇给付条件、方式和标准。
关键词:长期护理保险立法;护理需求;失能等级;长期照护;老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