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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涉民生“执行不能”案件司法救助力度
2018年07月24日 00:00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周瑞平 通讯员 高 行 字号
关键词:人民法院;司法救助;执行不能;案件;民生

内容摘要:本报讯 (记者 周瑞平 通讯员 高 行)近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执行不能”案件司法救助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法院、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涉民生“执行不能”案件司法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对符合司法救助范围的涉民生“执行不能”案件实施司法救助

关键词:人民法院;司法救助;执行不能;案件;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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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报讯 (记者 周瑞平 通讯员 高 行)近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执行不能”案件司法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财政部门加大司法救助资金投入力度,切实发挥司法救助资金对化解涉民生“执行不能”案件的积极作用,有效助力“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深入开展,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

  通知要求,各级法院、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涉民生“执行不能”案件司法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对符合司法救助范围的涉民生“执行不能”案件实施司法救助,有利于彰显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梳理和甄别涉民生“执行不能”案件,将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涉民生“执行不能”案件纳入国家司法救助范围予以重点考虑;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依法保障符合救助范围的涉民生“执行不能”案件司法救助资金需要,对统筹使用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司法救助资金还存在缺口的,应加大本级政府司法救助资金投入,切实发挥司法救助资金对化解涉民生“执行不能”案件的积极作用,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执转破”案件,共同推进涉企执行积案精准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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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周瑞平 通讯员 高 行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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