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学 >> 热点热议
被执行人心存侥幸欠债不还 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刑
2018年07月24日 00:00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余建华 通讯员 清 溪 王 伦 字号
关键词:法官;还款;执行;法院;被告人

内容摘要:本报讯 (记者 余建华 通讯员 清 溪 王 伦)欠债数额小,即使不履行也不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2015年9月,陈某向邵某借款6万元,后一直未归还。2016年8月,经起诉永嘉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被告陈某向原告邵某偿还借款6万元及利息。该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

关键词:法官;还款;执行;法院;被告人

作者简介:

  人民法院报讯 (记者 余建华 通讯员 清 溪 王 伦)欠债数额小,即使不履行也不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近日,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陈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15年9月,陈某向邵某借款6万元,后一直未归还。2016年8月,经起诉永嘉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被告陈某向原告邵某偿还借款6万元及利息。该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

  2017年2月,经原告邵某申请,永嘉法院立案执行,向被执行人陈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状况通知书,并告知陈某及时履行还款义务,接到法院的通知后,陈某自知名下无登记房产,以没钱还款为由推诿。

  期间,执行法官通过现场走访,了解到陈某仍有一定经济能力,且在经营实体店生意,消费水平不低。2017年2月,执行法官发现陈某从银行卡内支取人民币7.2万元供己使用。在掌握了陈某的涉嫌构成拒执罪的证据后,鉴于陈某欠债不多,执行法官出于人性化考虑,多次联系陈某,苦口婆心多次劝其履行还款义务,告知其拒不履行严重后果,但陈某不以为然。

  多次劝说无果后,执行法官果断将陈某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启动了追究陈某刑责程序。2017年8月,被告人陈某被民警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被告人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且案发后已履行完毕法院民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决定予以从轻处罚。

作者简介

姓名:余建华 通讯员 清 溪 王 伦 工作单位: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任国凤)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