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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省级“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成立
2017年12月20日 00:00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蒋安杰 字号

内容摘要:本报讯记者蒋安杰12月16日,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在上海政法学院成立,并与世界温州人联谊总会法学分会共同举办首届“一带一路”法律高峰论坛。

关键词:研究会;法律;一带一路;法学;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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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日报讯 记者蒋安杰 12月16日,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在上海政法学院成立,并与世界温州人联谊总会法学分会共同举办首届“一带一路”法律高峰论坛。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刘晓红、上海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施伟东、上海市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殷啸虎等领导出席并致辞。上海政法学院终身教授严励,上海政法学院副校长潘牧天,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世界温州人联谊总会法学分会会长孙笑侠,上海政法学院丝绸之路律师学院院长、世界温州人联谊总会法学分会执行会长胡戎恩先后主持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成立及首届“一带一路”法律高峰论坛举行。

  上海政法学院丝绸之路律师学院院长胡戎恩表示,“一带一路”由国家倡议提出,是中国五百年一遇的重大历史事件,根据《世界经济千年史》一书,2000年以来前面1800年中国对世界经济所占的比重一直是四分之一,最好的时候是全球的三分之一,经过改革开放40年中国现在经济的总量是世界经济总量的八分之一。也就是说我们还可以快速发展20到30年,才能达到中国正常年代的水平。“一带一路”提出恰逢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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