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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听取规范司法专项报告 3年持续规范司法成效显
2016年10月10日 00:00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吴贻伙 字号

内容摘要:安徽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近日专题听取了该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键词: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司法;检察院;司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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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日报讯(记者 吴贻伙)安徽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近日专题听取了该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自2013年以来,安徽省检察院始终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安徽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宗祥从7个方面向会议报告了此项工作。据介绍,2013年安徽省检察院新一届党组成立后,就鲜明地提出了“转变观念、规范执法、提升能力、增强公信”的检察工作思路;2014年部署了“基层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年”活动;2015年在最高检统一部署下,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并将今年确定为“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年”。

  在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安徽省检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找准不规范的病灶。去年,该省检察院接受下级检察院评查组随机评查案件220件,占同期办结数34.5%。在为期1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中,安徽省检察机关以职务犯罪侦查、诉讼监督、保障当事人权利、司法作风和案件质量为查摆重点,全省共查摆出大大小小的问题28553处,并逐一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针对排查出的不规范问题,安徽省检察机关细化整改措施,确保群众有反映没有查清的不放过、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不放过、改后又复发的不放过。2015年,该省检察机关共整改重点问题3184个,整改率达98%。3年来,安徽省检察院直接挂牌督办384件不规范案件,同时对存在不规范司法问题的检察人员,启动问责程序595人次,其中该省检察院直接初核线索52件,查处11人,对2个检察院启动监督责任问责。

  为从根本上预防解决司法随意性问题,安徽省检察院坚持从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关键环节抓起,全面修订业务流程,制定相关制度30多项,统一司法尺度,强化制度约束。高宗祥报告说,通过锲而不舍地抓规范司法,安徽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发生了可喜变化,初步实现了从“要我规范”到“我要规范”的思想转变。司法办案质量稳步提高,发现的不规范问题数量下降80%,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下降94%,申请国家赔偿案件下降78%,也未发生一起办案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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