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本报讯今年以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直面案款发还难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确保案款应清尽清、应发尽发,努力形成执行案款收发的良性循环态势。
关键词:中院;执行;北京;当事人;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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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讯 今年以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直面案款发还难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确保案款应清尽清、应发尽发,努力形成执行案款收发的良性循环态势。
执行工作中,北京二中院发现四方面原因导致案款发还难:一是当事人联系不上,导致“通知难”;二是发还数额低,导致直接放弃;三是发还额度低于当事人预期,导致拒领;四是待处理的程序性事项未完结,导致发还程序停顿。
为此,北京二中院对一个月以上未发还的执行案款全面进行梳理,按照“底数清、原因明”的原则建立电子台账。针对受害人联系不上的情况,该院采取发布公告、实地调查、通过当事人单位或者基层组织协助查找等方式,逐一进行通知。同时,该院还探索通过微信银行、手机APP转账等便捷方式,方便当事人领取小额案款;对穷尽手段无法联系、当事人拒领或者放弃、金额过低等案件建立规章制度,严格认定程序,经过法定期限仍不能发还的,按层级报请提存审批,探索将提存案款从财务专户中剥离的方法,有效避免执行案款长期沉淀带来的系列管理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