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湖北省代表团按照议程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走进第三小组,记者偶然听了一堂司法民主的“公开课”。
关键词:司法;公开课;民主;小组;李静
作者简介:
今天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湖北省代表团按照议程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走进第三小组,记者偶然听了一堂司法民主的“公开课”。
这堂公开课,“主讲人”是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去年做了大量的工作,而且这些工作很有成效。”李静代表先谈了自己听、读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后的感受,认为特别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刑法修改案(九),规定了“终身监禁”,进一步提升了刑法的震慑力。
作为来自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省份的法院系统代表,李静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另一个切身感受是“推动改革创新的力度大,以授权的方式推动改革”,并特别提及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公益诉讼及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工作。
“人民陪审员是我国司法公开、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的一个重要保障机制。”李静建议,建立人民陪审员相应的法律法规。
2015年,全国法院实行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目前,湖北省的人民陪审员达到5000多人,缓解了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
“为什么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很重要的是要推动司法公正、推动司法民主。”李静代表认为,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能有效解决一些疑难复杂案件。
李静代表以美国审理辛普森杀妻案为例,陪审团最终判定辛普森无罪。“要是单独由法官作出这样一个‘无罪’判决,可能会引发很多抗议。但由陪审团作出,社会公众就会感觉这还是比较公正的,也就接受了。”她说。
李静认为,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发展趋势非常好,但是还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特别是要加强对这方面法律法规的制定,更好保障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发展。
李静代表话音刚落。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回天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章锋就接过话题——“这(指辛普森案)实际上是司法过程的民主保证了司法结果的公正。”他说,如果没有过程的公开公正,很难说会有社会公众普遍接受的结果。法制日报北京3月10日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