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为确保司法公正,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对司法的干扰,保障法院和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力和检察权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重大部署。
关键词:行政区划;人民检察院;上海市;检察院;改革
作者简介:
□ 亲历者讲述
讲述人:陆建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长)
为确保司法公正,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对司法的干扰,保障法院和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力和检察权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重大部署。
2014年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试点方案》。2014年12月28日,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检察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正式成立。作为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检察长,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中央的顶层设计为我们明确了改革的“效果图”,但如何将“效果图”转变成具体施工的“操作图”,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并且社会各个层面对此次改革的关注度很高,我的心理压力比以往任何一次都大。
面对前所未有的挑战,我感觉全院上下首先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加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大家的讨论,党组及时提出,在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探索中,要发扬与时俱进、自我革新,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勇于担当,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时不我待、只争朝夕5种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同时,明确6个检验改革成效的目标,动员全体干警行动有方向,工作有目标,检验有标准,形成探索的阶段性标志。
围绕“跨到何处、特在哪里”这两个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面临的最根本问题,我和党组一班人带领干警加强探索。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委政法委、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的支持和指导下,一年来,上海三分检跨行政区划职能管辖基本形成,检察院内部诉讼体系初步理顺,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向基层院延伸辐射也取得初步成果。我们办理了一批有试点意义的新增管辖类案件,建立了一套规范高效的工作办案机制,培养了一批高素质、专业化办理跨行政区划案件专门检察人才,形成一批有关跨行政区划检察工作的理论研究成果。
改革中,我们也遇到不少难题和困惑。比如职能管辖落地后,新增案件大幅上升且专业性很强,如何高质高效办好案件;如何加强内部协调跟踪,理顺关系,并向基层院延伸;如何加强类案监督;如何形成案件移送标准和办案工作机制;如何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监督并开拓案源;如何整合办案力量、加快人才培养步伐等。好在全院干警都有很强的参与司法改革的时代使命感,各级领导机关也高度重视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为我们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指明了方向,增加了动力。
我们探索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有了很好的起点,正在进入一条正常发展轨道。但目前这种探索还是在“浅水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知道应对挑战将会是个艰难过程。目前的探索仅仅是跨出区县行政区划一小步,只能算是“小跨”,是在上海行政辖区范围探索“特”与“跨”的有机结合。
新的一年中,我们将按照中央的要求,继续积极有为,努力做到小跨(直辖市区域内跨)敢于实践,中跨(上海铁检分院管辖基层院)勇于探索,大跨(全国范围内跨)勤于思考,逐步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司法体制特色的跨行政区划司法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