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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调对接平台成为纠纷疏导分流中心 法院善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2016年05月25日 23:41 来源:新华社 作者:罗沙、周珊珊 字号

内容摘要:我国法院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通过3000多个基层法院指导80万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每年化解纠纷1000多万件。

关键词:纠纷;多元化;法院;对接平台;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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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5月25日电(罗沙、周珊珊)记者25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我国法院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通过3000多个基层法院指导80万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每年化解纠纷1000多万件。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中国法院向世界司法界奉献的一项‘中国经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蒋惠岭在第三届中英司法圆桌会议上介绍说,各级法院近年来联合各方力量,推动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商事调解、商事仲裁、劳动仲裁等机制的全面发展。目前全国范围内几乎所有法院都建立了包含诉调对接平台功能的诉讼服务中心,有235家法院还建立了独立的“诉调对接中心”,成为纠纷疏导、案件分流的集散站。

  “为避免法官既充当调解者又充当裁判者可能带来的偏见,防止损害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和正当权益,我们在一些法院开展试点,将调解法官与审判法官适当分开办理案件,让调解程序更加符合调解规律。”蒋惠岭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在2009年就提出要求,立案阶段从事调解的法官原则上不参与同一案件的裁判工作,这一原则的适用范围将逐步扩大。

  在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过程中,法院探索建立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机制,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作为中立评估员对当事人的纠纷出具评估报告,对裁判结果进行预测,供当事人参考。此外,法院还采取了“无异议方案认可”“无争议事实记载”等新机制,对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化解纠纷发挥了重要作用。

  蒋惠岭介绍说,随着电子商务纠纷的日益增多,淘宝、京东、苏宁易购、新浪等互联网企业都建立了自己的电子商务纠纷解决平台,与法院建立了密切的对接关系。法院方面也在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电子法院、网上法庭,在线进行立案、开庭、咨询和调解。

  他同时透露,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将颁布文件进一步部署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工作,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丰富纠纷解决体系,把我国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发展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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