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目前很多地区建立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比如《浙江省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试行)》《天津市司法局社区服刑人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试行)》《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试行)》等。①2016年 9月 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服刑人员交付接收工作中衔接脱节,或者社区服刑人员逃避监管、未按规定时间期限报到。②2016年 9月 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第10条规定:“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脱离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下落不明,或者虽能查找到其下落但拒绝接受监督管理的,属于脱管。
关键词:社区;服刑;矫正;突发事件;实施办法;公安机关;行政强制措施;收监执行;司法;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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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社区矫正实践中会出现社区服刑人员不服从管理,脱管、漏管,违反禁止令或监督管理规定,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在实施违法犯罪后被收监时脱逃甚至反抗的情况。由于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缺少相应的强制权力,导致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受到损害。为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各地在实践中抽调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加强社区矫正的权威性强制性;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在立法过程中推动建立社区矫正警察队伍,但面临的理论争议较大,立法难度较大。针对这些问题和困境,本文提出建立社区矫正强制措施的建议,以期对社区矫正的完善有所裨益。
一、社区矫正中的强制措施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根据上述定义,社区矫正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因发生法定情形,社区矫正机构强制社区服刑人员履行法定义务的措施。其类似于《刑事诉讼法》中的“强制措施”,主要用于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违反禁止令或监督管理规定,以及收监等情形,以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
社区矫正是一项执法活动,执法的对象都是罪犯,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为了震慑违法犯罪,维护法律尊严,保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有必要设置一定的强制措施,强制社区服刑人员履行相应的义务。
由于目前社区矫正中尚无强制措施制度,笔者姑且将具有强制措施功能的措施称为“强制性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