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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纪律建设的跨越式发展
2017年10月24日 13:14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李雪勤 王希鹏 字号

内容摘要: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首次把纪律建设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一道,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突出出来,这是党的建设理论的重大创新,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指明了方向。

关键词:纪律;发展;规矩;十八大;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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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首次把纪律建设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一道,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突出出来,这是党的建设理论的重大创新,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党的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使之成为党的建设的常态化工作内容,成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战略部署的重要支撑,实现了新的跨越式发展。

  认识有了新提升。党的纪律是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党的十八大报告第一次在党的重要文献中提出党的纪律建设这一概念,并且把党的纪律建设作为单独一块内容进行强调和部署。党中央把严明党的纪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着力点,对纪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有了很大的提高。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上的五次重要讲话,都对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明确部署和要求。

  应当说,党的十八大之前,我们党也强调纪律的重要性,主要注重于发挥纪律的“惩处功能”,但对党员行为的规范作用、对党内关系的调整作用和对党内政治生态的维护作用重视不够,对纪律的应有作用和价值认识也不够。建党以来我们一直在不断探索管党治党的有效路径,今天这个答案越来越明确,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就是治本之策。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纪律严明、执纪有力,教育才有说服力、制度才有约束力、监督才有制衡力,才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反之,一些党员干部出问题,一些地方政治生态之所以变坏,往往都是从不守纪律、破坏规矩开始的。可以说,抓住了党的纪律建设,也就找到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金钥匙。

  理念有了新突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的重要论断。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进一步提出了“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这是管党治党思想认识的一次飞跃,是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理念创新,为纪律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方法遵循。

  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三者是一个有机整体。纪严于法是前提,突出强调了党员和党组织区别于普通公民的政治责任,唤醒全党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纪在法前是关键,突出强调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国家法律前面,筑牢纪律防线,管住了从“好同志”向“阶下囚”蜕变的中间地带,避免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纪法分开是目的,突出强调使党规党纪与国家法律既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又配套联动、相得益彰,发挥了标本兼治的综合效果,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合力。

  体系有了新框架。我们党自诞生以来就有了纪律。但是我们对纪律的内涵、构成和体系等基本问题研究相对薄弱。比如纪律体系的分类,不仅内容上政党特色不够突出,而且存在相互交叉冲突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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