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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祥:莫把警示教育当“故事”
2017年09月04日 16:09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刘永祥 字号

内容摘要:然而,一些党员干部不仅没有从中汲取经验教训,反而当起了“看客” ,把腐败案例当作“故事”来读,对案例的警示意义不甚在意,却对腐败细节津津乐道,这是很不正常的。

关键词:警示教育;故事;党员干部;警示;腐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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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央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一大批“苍蝇”“老虎”被清理出来,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一时间,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典型案例通报成为最好的警示录。然而,一些党员干部不仅没有从中汲取经验教训,反而当起了“看客”,把腐败案例当作“故事”来读,对案例的警示意义不甚在意,却对腐败细节津津乐道,这是很不正常的。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大量腐败案例得以通报曝光,彰显了我们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毅力和坚定决心。各地区、各部门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如观看警示教育片、编印忏悔录、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现身说法等等。在警示教育中,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能把自己摆进去,认认真真算一算政治、经济、家庭、亲情、名誉、自由和健康等“人生账”,在警醒和反思中更加严于律己,更加珍惜生活。然而,也有个别党员干部,对反面典型不是看他们“总开关”是如何失灵的、“第一次”是如何被拉下水的、人生的“第一颗纽扣”是如何被解开的,反而抱着看“故事”的心态视惨痛教训为过眼云烟。有的把贪官“出事的情节”当作精彩故事听,有的热衷于打听贪官的生活作风问题,有的甚至从中摸出一些所谓的“门道”,很是把自己当做了“看客”,置身事外,轻松异常,总觉得发生在别人身上的故事,不可能成为自己身上的事故,这种疏忽、松懈就把自己置于十分危险的境地。

  警示教育是严肃党纪法规、强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的重要形式,利用腐败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旨在促使党员干部把反面典型当作一面镜子,照一照自己,看看别人身上的“病灶”自己是否也存在;问一问自己能不能抵得住诱惑、守得住底线;想一想怎样才能做到“拒腐蚀、永不沾”,最终达到拧紧理想信念这一“总开关”、筑牢“防火墙”、不碰“高压线”的目的,做到始终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反之,如果把一场生动的党性教育课,当作一场“电影”、一个“故事”浮光掠影、一笑而过,在脑海里只记住了违纪违法者的腐败细节,没有反思和收获,那就背离了警示教育的初衷。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警示教育要发挥“正衣镜”“提醒铃”的作用,决不能走过场、成形式,其中,党员干部不当“看客”和“旁观者”,十分要紧。党员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深入反思、查摆问题、立行立改,坚决摈弃“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认认真真从反面典型身上汲取惨痛教训,把“未病”当作“有病”防,把“无事”当作“有事”抓,坚守底线、追求高线,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始终保持廉洁之心、不违党性原则、不做贪腐之事。

  (作者单位:门源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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