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反腐败两个“没有变”的提出,既表明了未来一段很长时期内,我们党反腐败的高压态势不变,决心和目标不变的既定方针。也明确了在2016年,我们党反腐败的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基本方略。
关键词:腐败;权力;腐败现象;治理;权力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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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反腐败两个“没有变”的提出,既表明了未来一段很长时期内,我们党反腐败的高压态势不变,决心和目标不变的既定方针;也明确了在2016年,我们党反腐败的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基本方略。
【关键词】权力腐败 国家治理 监督建设 【中图分类号】D602 【文献标识码】A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是我党新时期治国理政的基本共识。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国社会改革与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段,党中央以反对权力腐败、特权腐败、作风腐败等全方位反腐为抓手,有效地推进了政府清廉和政治清明,推进了“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的形成。特别是刚刚过去的2015年,在“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战略指导下,反腐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极大地提高了全国人民对反腐的信心,提高了政府威信,为我们未来进一步推进制度反腐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6年是反腐的关键年。我们在进一步夯实治标成果的同时,开始着力把反腐败工作推进到“治本”的新阶段,即着力于反腐败的制度建设。在这样一个反腐败的关键时段,有些人重拾“反腐转向论”等错误论调混淆视听,干扰了反腐败的大方向。2016年1月12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两个“没有变”的重要论述,既表明了我党对腐败现象严重性和反腐败任务的艰巨性、长期性的正确认知和判断;又表明了从严治党、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众所周知,权力腐败是“国之殇”,腐败现象一再触动着社会公众敏感的神经,践踏着我们社会一直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冲击着我们的“社会良心”。但要从根本上治理腐败现象,就必须坚持反腐败两个“没有变”的原则,就必须把反腐从“治标”层面上升到“治本”层面,从“不敢腐”的层面推进到“不能腐”的层面,持之以恒地民主制度依法反腐,通过民主和法治真正把权力关在笼子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最终形成人民群众满意的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