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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2016年06月23日 08:42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王丛霞 字号

内容摘要:以色列的成功固然与其独特的犹太文化背景、困境生存压力、地缘政治环境、频繁战争困扰等多种因素密切相关,但其着力推动创新发展的战略举措是成功的根本所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关键词:以色列;研发;学习;孵化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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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色列的成功固然与其独特的犹太文化背景、困境生存压力、地缘政治环境、频繁战争困扰等多种因素密切相关,但其着力推动创新发展的战略举措是成功的根本所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健全推动创新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以色列是一个倡导创新、鼓励创新的国度,其创新举措在法律法规体系中就有所体现。1985年颁布的《鼓励工业研究与开发法》堪称以色列的创新大法。此后,这项法律经过多次修改,逐步明确了研发立国、科技立国的发展基调,促使政府部门牢固树立“研发无小事、研发关乎国家存亡”的理念。2000年生效的《公司法》使得以色列成为世界上最容易成立新公司的国家之一。世界银行《经营环境报告》统计,仅需 13天就可在以色列成立一家公司。2002年以色列制定了《以色列税收改革法案》促成了以色列税收体制的革命性变革,对风险投资、证券交易、直接投资等“主动性资本”收益税作了重大调整,以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2011年,以色列颁布了《天使法》,鼓励高技术公司的投资行为,符合资格的行为主体投资以色列高科技私营企业,可以从所有渠道的应纳税所得中减去他们的投资数额。同时,以色列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通过《专利法》《产权法》《商标条令》《版权法》等法律对知识产权予以有力保护,极大地促进了以色列各个行业领域的技术创新,也营造了创新人才培养与成长的环境。

  构建提高创新效率的政策体系。以色列政府因地制宜,分类制定政策,将创新目标与产业发展、经济发展的总体方向紧密地结合起来。其一,研发支持政策。这是以色列最早实施的一项基础性政策,也是限定条件最少、适用范围最广的一项创新支持政策。该政策规定,申请企业无论规模大小,只要符合研发项目由申请者实施、研发产品在以色列境内生产、研发技术的专利成果不得转让或出售给第三方等条件,政府最高可提供其研发预算成本50%的支持资金,对民用产品的工艺创新可提供不高于其研发预算成本30%的支持资金,军用产品为20%。其二,1991年的“孵化器”政策。该项政策重点扶持创新型企业发展的前期阶段,政府为孵化器内的企业提供技术评价、市场能力建设、研发规划制定、研发团队组建、融资和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该项政策要求每一个孵化器同时运作的研发项目最多为10—15个,在孵化器的期限最长为2年,每个项目可获得的资助最多为15万美元。在孵化器研发成功的产品必须在以色列境内生产,且按照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偿还政府资助。以色列自实施孵化器政策以来,项目成功率大约为50%,行业分布主要集中在电子(27%)、软件(20%)、化工(27%)、医疗器械(17%)等方面。其三,1993年的“磁石”项目政策。该项政策重点支持生物技术、纳米技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组建由行业领域的多数企业和相关领域研究机构参与的大型研发联盟,核心目标是在重点技术领域形成由“科学”向“产业”转移的路径。获得政府批准组建的研发联盟可获得3—5年的资金资助,政府最高可承担联盟内企业66%的研发成本、联盟内学术机构80%的研发成本,且无任何补偿归还的要求。但是,研发联盟的研究成果必须归全社会共享,不得以任何形式垄断技术或垄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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