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城市管理;执法体制;城管;执法;城管执法;机构性质;城镇化;城市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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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城市管理执法体制在规范化、法治化方面依然存着较大缺陷,既有的诸多体制性问题阻碍了城市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制约了城市的健康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统筹解决好机构性质问题,既是明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法律地位的必然要求,也是明确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身份,为执法提供全面保障的前提和基础。
[关键词]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机构性质;城市治理
[中图分类号] D63 [文献标识码] A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分析了当前城管执法体制存在的问题,明确了改革思路和要求,部署了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为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提供了时间表和路线图。为更好理解《意见》要求,有必要就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体制改革的关键及重点内容加以深入研究,推动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
一、当前城管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城市规模扩张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开始逐渐显现,流动人口激增、交通拥堵、贫富分化、社会冲突增加、环境恶化等现象给城市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面对日益复杂的城市环境,各部门间壁垒分明的传统城市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城市管理的实际需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应运而生。自1997年北京市宣武区设立我国首个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城市市容监察大队开始,各城市相继展开了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强制权为中心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制度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行政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减少了职权冲突和责任推诿,对行政体制改革和法治政府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从现阶段情况来看,城市管理执法体制在规范化、法治化方面依然存着较大缺陷,既有的诸多体制性问题阻碍了城市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制约了城市的健康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并引发了较多的社会矛盾,亟待进一步改革。
《意见》指出:“与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相比,我国多数地区在城市市政管理、交通运行、人居环境、应急处置、公共秩序等方面仍有较大差距,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还存在管理体制不顺、职责边界不清、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方式简单、服务意识不强、执法行为粗放等问题,社会各界反映较为强烈,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市健康发展和新型城镇化的顺利推进。” 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应当以法治化、规范化为切入点,着力解决阻碍制度有序运行的以下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