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留守儿童;农民工;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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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通过对农村“留守儿童”产生的背景、现状、面临的主要问题行分析,根据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内容,尝试对破解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做出判断,即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将最终消失。
【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留守儿童;农民工;农村
农村留守儿童产生的背景
留守儿童是指由于父母双方或一方每年在外务工时间累计达到6个月及以上,而被留在农村地区交由父母单方、祖辈、他人照顾或无人照顾的16岁以下的农村儿童。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和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乡之间的人口流动日趋频繁,特别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大规模地向沿海发达地区和城市转移,寻找就业机会。由于受到各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很多农民工无力将孩子一起转移进城,于是他们只能将孩子留在农村,并托付给亲戚照管,从而导致子女与父母(农民工)之间两地分隔,留守儿童应运而生。
留守儿童产生的首要条件是农民流动性加大。随着我国现代化步伐加快和优先发展城市工业方针的贯彻执行,城乡之间人们的生活水平差距越来越大。城市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量日趋增加,农村资金不足,生产发展水平低,剩余劳动力多。另一方面,农村地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农村转向城市,寻找就业机会[①]。为了增加家庭经济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农民大规模的从农村向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城市流动。这是农村留守儿童产生的首要条件。
留守儿童产生的制度原因是城乡二元户籍制度。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实施,标志着中国城乡二元户籍管理制度的正式建立。由于我国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及其配套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福利制度对外来民工的行政地域性限制,加上农村经济条件差、劳动强度大和就业不稳定等自身方面的原因,迫使大多数外出父母选择将其子女留在户籍所在地,形成庞大的留守儿童群体(Left-behind children)。[②]这是留守儿童产生的制度根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