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017年 5月 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在北京市、安徽省、陕西省等15个省份的100个县(市、区)。主要围绕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等25个方面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要求承担试点任务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试点时间为期一年。2018年底前,总结试点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是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的具体举措,对于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试点工作;标准化;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国务院办公厅;城乡规划;复制;工作方案;公开工作;试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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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在北京市、安徽省、陕西省等15个省份的100个县(市、区),主要围绕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等25个方面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要求承担试点任务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试点时间为期一年。2018年底前,总结试点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
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是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的具体举措,对于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试点工作要围绕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善政务公开方式等重点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坚持需求导向、重点突破、强化标准引领、适应基层特点的原则。承担试点任务的省份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经费保障,进一步强化机构和人员保障,确保有专人负责推进试点相关工作;在政府网站首页开设试点工作专题,集中展示本地区试点工作情况,加强工作交流;建立激励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将试点任务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试点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方式,推进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通过开展社会评价或者第三方评估,广泛收集公众对试点工作及成效的评价意见,持续改进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将跟踪了解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提出在全国基层政府推广的意见,并对试点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地方给予通报表扬。
试点改革是破局开路的有力抓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试点是改革的“前哨站”和“侦察岗”。抓好改革试点,必须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大胆实践、敢闯敢试,持续发力,抓紧抓实、务求实效,充分发挥好其对全局性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带动面上改革,全面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打通政务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作者单位:中共凯里市委党史研究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