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本期刊发的两篇文章,对早期儒学友爱伦理的范围、功能与地位进行了阐释,对“家国天下”观念的历史形成及其现代意义进行了分析,以期为当下的治国理政和道德建设提供有益启示。具有上述特征、功能和地位的早期儒学友爱伦理,对于今日思考和建设个体、国家以及人类命运共同体层面的伦理政治关系问题,提供了有益启迪。当然,以“学”作为友爱伦理重要活动方式的早期儒家,为了更好实现自身的因革与转化,为了更好地贡献于当前时代和世界,也需要更为开放、自觉地向其他诸家诸派的友爱伦理观念学习。向世界其他文明传统中的友爱观念适当学习或借鉴,比如同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友爱观进行互鉴和交流:友爱与正义一起促进政治社会共同体的繁荣和发展,并且不同类型的政治社会共同体,需要不同类型的友爱与之相适应。
关键词:家庭关系;友爱伦理;儒学;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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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孔子创立的儒家学说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儒家思想,对中华文明产生了深刻影响,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哲学思想、人文精神、教化思想、道德理念等,可以为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提供有益启迪,可以为治国理政提供有益启示,也可以为道德建设提供有益启发。”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述,为传承和弘扬儒家思想提供了根本遵循。本期刊发的两篇文章,对早期儒学友爱伦理的范围、功能与地位进行了阐释,对“家国天下”观念的历史形成及其现代意义进行了分析,以期为当下的治国理政和道德建设提供有益启示。
“友”或“朋友”在早期儒学中构成种不容忽略的人类社会关系和伦理价值,跻身于“五伦”或“五达道”之序列,并对后世儒家哲学、文学艺术乃至一般社会生活产生了深远影响。然而,荣列五伦的友或友爱伦理,在早期儒家所构想的良好社会秩序中,究竟具有什么实质性范围、功能和地位?
学界有关这一问题的讨论虽不多见,但分歧比较明显。有学者认为,友爱关系不过是早期儒学家庭关系的一种社会性延伸,可以还原到血缘亲情为基本纽带的家庭关系。另一些学者则主张,友爱乃是“五伦”中唯一具有平等性潜能和特征的人类基本关系,与保守性的儒学传统整体之核心价值相龃龉,因而常被看作“危险的”或“颠覆性的”,除非能够服从于其他社会关系。还有学者虽然承认友爱伦理的独特性和重要性,可又认为,前者实质上重叠或重合于其他基本伦理关系,并非一种专门性关系。这些研究结果不同程度上表达了对早期儒学友爱伦理的某些洞见,但并没有完全准确、合理地给出令人信服的厘析和定位。
以愚拙见,一方面,早期儒学中的朋友之伦作为一种非血亲性的基本社会关系,尽管与家庭关系存在着某种连续性、类比性,但是,它明显具有不可还原、不可替代的某些独特结构、功能和特征,是促进个人德性之充分发展和自我实现的重要场所与方式,也是沟通家庭与社会乃至天下世界的重要桥梁和媒介。另一方面,友爱伦理虽然某些情况下可以浸润乃至超越形式上的政治关系,然而,它很少被允许去克服、替代或超越作为整个伦理政治秩序之根本性基础的家庭关系。
一
据文字考证,“朋”、“友”以及“友朋”这类字眼首现于商周甲骨文和青铜器铭文上。“朋”之本义是贝壳组成的货币单位,所谓“五贝一系,二系一朋”。“友”的基本含义乃是,朝着同一方向的两只右手或两个人的右手相交。这样看来,“友”“朋”或“朋友”着重意指同类事物或具有共同意向物的东西,以及由此而来的相互聚集、凝结和支持。当这种意义上的朋友观念运用于人类社会关系,至少在西周时期,主要用来指称、强化以宗法血缘为纽带的宗族共同体内部之成员关系。
兼具宗教、政治、经济、伦理、家庭等功能于一身的宗族共同体,乃是西周时期主导性的基本社会组织形式。宗族共同体着重依赖两种社会规范维持自身的生存和运转,即“孝”与“友”:“其用享孝于皇神祖考,于好朋友”,“元恶大憝,矧惟不孝不友”。如果说“孝”意味着宗族共同体成员与逝去的共同祖先前辈以及神灵的关系规范,“友”则指涉宗族现实生活中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规范,既涵括同宗内嫡庶或大小宗之间、平辈兄弟之间的关系,也统摄父子、君臣关系。换言之,友或友爱伦理在西周时期的运作领域,主要是以宗亲血缘为纽带的宗族共同体内所有成员关系,范围十分宽泛。
春秋以降,西周宗族共同体逐步松动,地域国家和个体家庭日渐起兴,友爱伦理的活动领域开始由宗族共同体转移到个体性家庭、家族之外非血缘亲情的社会关系,即一般个体——主要是士阶层成员以及儒门弟子之类的群体成员之间、君臣之间的社会关系。一方面,就个体性家庭、家族内部而言,西周时期相对受到抑制的父子、夫妇等伦理关系逐步得以显明和扬升。另一方面,在西周精英统治阶层的等级结构中处于较低位置的“士”群体,以及原来主要听命于周天子和中央政府的诸侯及其地域国家力量,现在迅速发展起来。其中,就士阶层而言,他们具有思想智识、政治抱负、较大流动性和较为独立的人格,可是社会品阶和政治地位比较乏弱,因而,阶层内部的相互交流、支持就比较重要。就诸侯或君主而言,面临传统宗法血缘关系支持力量的淡化、各地域国家间的相互攻伐以及具有政治抱负的士阶层力量的壮大,某些情况下,有见识、有谋略、有胸怀的君主也愿意继续以“朋友”之道来建设君臣(士)关系。不过,由于君臣关系像家庭关系那样具有比较明确的礼仪形式和制度约束,属于“正式的”社会关系;现实政治生活中君臣也很难成为真正的朋友,尤其是伴随着战国中晚期君主权力日益增强、公私观念渐渐明确,君臣关系也日趋与友爱伦理相分离。
因此,从整体重心上以及发展趋势上看,孔孟荀代表的早期儒学友爱伦理着重措意于个体家庭、家族外非血缘亲情的个体关系,尤其是以一般士阶层个体为主要成分的伦理政治共同体。所谓“朋友切切偲偲,兄弟怡怡”“教以人伦:父子有亲……朋友有信”“居是邦也……友其士之仁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