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修正案;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修改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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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根据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提出的《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以下简称《中央修宪建议》),在充分审议的基础上,高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以下简称《宪法修正案》)。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坚定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深刻把握宪法修改的时代逻辑
马克思指出:“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的。那是法学家们的幻想。相反地,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宪法是社会变革的重大成果在国家根本法上的记载。宪法的变化和发展,集中地反映了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深刻变革,体现了国家现代化进程的运动方向。以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为标志,当代中国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后的宪法,即“八二宪法”。从1988年4月12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第一个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8日和1999年3月15日分别通过第二个、第三个宪法修正案,到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四个宪法修正案,“八二宪法”的四次修改,鲜明地反映了宪制与社会变革之间的互动关系。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应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高度重视,决定启动现行宪法部分内容的修改工作。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在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以全会形式专题研究宪法修改问题,审议通过了《中央修宪建议》,深刻阐述了这次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这是继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我们党对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的又一次重大战略谋划,旨在把党的十九大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用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加以确认和强化,从而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新的伟大社会革命提供坚强的宪法保障。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第五个宪法修正案21条,把《中央修宪建议》21个方面内容转化为宪法规范,鲜明表达了新时代国家现代化进程的宪法逻辑,无疑有着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