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重申教育事业优先位置,强调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总要求,要求坚持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统领,在立德树人、素质教育、教育公平、培养目标方面提出明确要求。让“幼有所育”的改革举措更有力、落地措施更扎实,让城市和乡村的幼儿都能享有公平和高质量的教育,以人民福祉为中心,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就能以教育现代化支撑国家现代化,保障全体人民对教育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关键词:学前教育;幼有所育;劳有;教师;幼儿教育;中国共产党;病有所医;蓝图;普惠性幼儿园;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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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十九大报告描绘了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的美好蓝图,其中就包括一项重要内容,“七个有”: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
从十七大报告提出“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到十八大报告提出“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到十九大报告将“幼有所育”“弱有所扶”一头一尾加入其中,这个显著的变化,覆盖了一个人生命历程的重要时期。而其中的“幼有所育”,无论是对于一个人的成长发展,还是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都有着重大的基础性意义。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信息,2016年中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77.4%,比2012年提高12.9个百分点,超过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3.4%,比2012年提高1.6个百分点,普及程度超过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但目前,我国学前教育在区域、城乡、人群之间的矛盾仍然较为突出,同时,在办园条件、教育经费、教师编制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待解的难题。从根本上说,这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教育领域的深刻体现。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讲,“幼有所育”是一个公平概念,也是一个质量概念。
全覆盖是扩大公平的基础
作为一个公平概念,“幼有所育”指向的是权利的平等、分配的合理、机会的均等。
“幼有所育”的“幼”,虽是一个宽泛所指,但大体上说,它涵盖的是从3-6岁逐步拓展到0-6岁的的学前教育阶段。“幼有所育”的“育”有教育之意,也有养育之意,它包括学校教育,也包括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为所有幼儿提供的认知、情感、能力与行为发展方面的良好支持。
5年来,中国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但是,“入园难”始终困扰着众多家庭。0到6岁的儿童,中国有1亿多。相关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公办幼儿园只有86000多所,民办幼儿园有15万多所。现在入园的儿童,近2/3到民办幼儿园。加上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等,确保幼有所育,任务艰巨。
现在有的地方已经实现户籍适龄儿童学前教育学位供给全覆盖,但就全国层面而言,到2020年,我国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要从现在的77.4%上升至85%,普惠性幼儿园要从60%多升至80%以上,在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中花大力气推动学前教育更充分更均衡地发展,才能做好这篇民生大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