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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
2017年04月18日 08:15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王佳 字号

内容摘要:为广大网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关键词:网络空间;法治;法治化;思维;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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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指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为广大网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国无法不治,网无法不兴。当前,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信息传播的新渠道、生产生活的新空间、国家治理的新疆域。网络空间要持续健康发展,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探索管网治网之道,加强网络立法,严格网络执法,引导网民尊法守法,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

  强化法治思维,发挥法治规范引导网络行为的基础作用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强化依法治网。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运用网络的主体是现实的,网络空间是现实社会的延伸,与现实社会关系、利益关系、社会角色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谁都不愿生活在一个充斥着虚假、诈骗、攻击、谩骂、恐怖、色情、暴力的空间。同时,网络安全牵一发动全身,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国防安全构成一定影响。这都要求我们必须将互联网管理纳入法治轨道,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没有严明的规则之治,就没有有序的网络空间。法治化作为网络空间规范化、制度化的有效方式,是世界各国的通行惯例。美、英、俄等国相继制定颁布网络空间战略、规划和政策法规,加大对互联网内容管理力度。美国明确将互联网世界定性为“与真实世界一样需要进行管控”的领域,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近200部,通过了《2015年网络安全法案》,赋予美国网络服务提供者史无前例的网络监督管理权。欧盟通过了《网络与信息安全指令》,为欧盟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基础性法治保障。加拿大、巴西则分别出台《联邦信息、信息化和数据保护法》《网络民法》,作为互联网领域的基本法律。

  法治思维是网络空间法治化的思想基础。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必须强化法治思维,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调整作用,切实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推动网络空间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加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必须明确网络行为底线、网络空间红线、网络违法违规高压线,为运营者建网办网提供遵循,为网民上网用网提供规矩,为监管者管网治网提供依据,从而构建理性有序、充满活力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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