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通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突出选人用人的法治导向,充分发挥法治考核表优惩劣、奖勤罚懒和扬清激浊的效用,增强法治海南建设的实效。
关键词:法治;海南;指标体系;考核标准;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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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要求,将“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并强调“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这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规划了新路径,也为法治海南建设提供了新思路和新抓手。
为了更好地推进《规定》的落实,我省可通过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统一规范、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以指标为杠杆,以考核抓落实,推动法治建设由“软任务”升格为“硬指标”,助推法治海南建设。
明确考核目标任务
明确考核目标。法治海南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的设计,要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以《中共海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为纲领,选择设置“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海南建设的领导,坚持依法执政”“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全力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全民守法”“加强和改进建设法治工作队伍,夯实法治海南建设的人才基础”“全面加强法治海南建设组织保障”七个一级指标,对法治海南建设进行全面分析评估,构建具有时代特色、实践特色、海南特色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
细化考核任务。在构建指标体系过程中,应注重分类分层,突出重点任务,使指标体系的考核科学化和系统化。比如, 对党委的考核,可将重点放在党领导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和执行力,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干部选拔的法治导向等方面。对政府的考核,可选择重点评估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体制机制,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普法体制机制等内容。对法治建设综合实效的考核,可突出法治文化建设、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体制机制、依法维权和纠纷化解机制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