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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
2016年11月29日 08:39 来源:福建日报 作者:林震 字号

内容摘要: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我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一项创举,是考核领导干部绿色政绩和开展生态问责的重大举措,是倒逼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深入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审计;自然资源;领导干部;资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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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文明建设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地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对本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强调通过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创新,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犹如“指挥棒”,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中是最重要的。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我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一项创举,是考核领导干部绿色政绩和开展生态问责的重大举措,是倒逼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深入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随后,包括福建省在内有10多个省市自治区于2014年着手开展相应的试点工作。2015年7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此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该方案,要求2015年至2017年分阶段分步骤实施试点工作,2017年制定出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暂行规定,自2018年开始建立经常性的审计制度。

  今年8月发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把“开展绿色发展绩效评价考评”列为福建省先行先试的六大方面制度之一,具体包括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体系、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差别化考核机制、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以及开展生态系统价值核算试点等五项重点任务。《方案》把莆田市和闽清县、仙游县、光泽县作为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根据试点经验,明年年底前出台福建省的正式实施意见,2018年起形成经常性审计制度。

  作为一项制度创新和政策创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目前仍处于试点阶段,中央提出了因地制宜、重在责任、稳步推进三个原则,各地也根据各自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纵观目前理论研究和实践进展情况,笔者认为试点过程当中需要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要明确审计的对象和目的。传统的审计监督是为了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而设计的一项权力制约机制。离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评价,为有关部门考核和任用干部以及发现问题、追究责任等提供依据。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审的是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尤其是党政一把手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目的在于引导和推动领导干部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从而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未来根据需要,审计的对象可以扩大到行业部门和国有企业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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