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就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作出新的重大部署,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历史担当,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关键词: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党内政治;专责;纪检监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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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就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作出新的重大部署,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历史担当,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责任重大,必须严肃执纪监督,切实作出表率。
一、把着力强化“四个意识”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和核心
维护党的领导核心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关键。六中全会明确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众望所归、实至名归。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最根本就是要树牢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思想上认同核心、政治上维护核心、组织上服从核心、行动上对表核心。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必然要求,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最终要落实到向核心看齐上。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中高级干部,要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坚持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根本政治要求和最重要的政治纪律,以党中央的旗帜立场、决策部署、担当精神为标杆,提高政治站位、查找政治偏差,自觉看齐、及时对齐。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更要把以“四个意识”为引领,增强政治警觉性,提升政治鉴别力,把握职责定位,发挥专责机关作用,严格执纪,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二、把落实依规治党要求
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
全面从严治党靠什么管、拿什么治?说到底还是依规治党。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在党和国家各项监督中,党内监督是第一位的,党内监督缺失,其他监督必然失效。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新时期管党治党制度建设的里程碑,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起点。《若干准则》提出160多条新的重大观点和重大举措,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根本遵循,明确提出的“不准”“不能”“决不允许”等禁止性规定,为党员领导干部划定了“红线”。《党内监督条例》将党章中关于党内监督的原则性要求进行细化,分别就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4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以及相应监督制度作出规定。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必须全党一起动手。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领导责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中高级干部,更要清醒认识自己岗位的特殊重要性,树立和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以对党的绝对忠诚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营造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
三、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作出表率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专责机关,必须带头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准则》和《条例》,真正学深悟透,领会精神要义,保持清醒头脑,提高思想认识,把准政治方向,增强责任担当。要发挥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职责,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严肃执纪监督问责。一要坚决维护《准则》和《条例》的严肃性。加强监督检查,对贯彻执行不力、执行不到位、执行不严肃的,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坚决纠正;对于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我行我素的,要加强监督、严肃查处、坚决问责。二要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三是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依纪依规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加大顶风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四是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查处和整治“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基层腐败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五是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强化巡视巡察工作,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六是把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作为当前工作重点,以铁的纪律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