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人们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可以感受到信息技术带来的变革。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这种权力形式的重要性必将愈发地凸显。
关键词:互联网;权力;社会权力;权力关系;网络社会
作者简介: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人们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可以感受到信息技术带来的变革。在这样一个“网络社会”中,社会领域的权力关系和权力形式也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
权力问题一直是社会科学中的核心问题。从理论上梳理互联网时代权力研究的新进展,这对于我们重新理解互联网时代中国社会的权力关系和国家治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传统权力理论在互联网时代的演进
互联网与日常生活联系的日益密切,究竟带来什么样的权力变化?当代社会理论主要从权力结构和权力形式的角度对新的社会变革作出了回应。
聚焦权力结构的学者大都将研究触角伸向政治——社会领域,关注作为国家和社会民众之间的权力关系变迁。其基本的研究思路在于,互联网作为新兴的信息传播技术引入,究竟有没有改变民众和国家各自行动的基本能力?这种基本行动能力的变化,也意味着权力关系中,力量的对比和最终的权力格局发生了变化。
在现代社会中,国家往往是相对于民众的权力掌控者,具有垄断暴力资源和信息资源的能力。在一部分学者看来,以互联网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的广泛使用,强化了国家进行社会控制和资源整合的能力,大大增强了国家的现代治理技术。以楚尔蒙德等为代表的学者提出,掌控信息工具和信息能力的行动者,可以凭借信息工具,加强对社会的控制。而民众处于相对信息弱势的地位,在互联网时代,所有的社会行动都存在着被数字化和电子监控化的理论可能。这种观点,可以视为“互联网权力技术的悲观主义”,对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持有一种批判性的观点,认为国家权力和互联网巨头的商业权力,不仅没有在网络时代削弱,反而是大大增强了。
与之相对,另一部分学者对网络社会的权力关系持相反的观点,认为互联网的兴起,大大抵消了国家的绝对权力,对民众而言,互联网具有一种“网络赋权”的能力,增进了民众进行集体行动的能力。穆尔等学者提出,国家对民众的网络控制存在着一定的技术限度,并且未来的社会控制和社会管理,并不是建立在操控、计划和自上而下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合作、共享、多中心共治的前提下。国内学者在对互联网集体行动的研究中也指出,互联网具有一种社会动员的能力,可以在社会成员集体行动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强化了社会成员维权的能力。在这一意义上,相对于传统的国家和政府,民众的集体行动能力,对国家权力行动的监督能力,都大大增强。传统的国家和民众的权力结构,也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发生了变迁。与此同时,在国家与民众之间,新兴的互联网商业巨头、科技巨头在网络社会中的权力也被学者所重视,卡斯特等人也提出在国家与社会之外,谷歌、微软、苹果等互联网公司和跨国传媒集团,控制了互联网时代人们的数据中心和信息渠道,塑造了人们的所思所想,构成了网络社会另一种权力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