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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牢把握党领导国有企业的重大政治原则
2016年11月17日 08:55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戚义明 字号

内容摘要:必须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这是由我国国有企业的性质、功能决定的,是一个重大政治原则。只要做好融合衔接工作,完全可以形成推动国有企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关键词:国有企业;重大政治;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改革;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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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须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这是由我国国有企业的性质、功能决定的,是一个重大政治原则;必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国企改革的根本方向。

  2016年10月10日至11日,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深刻回答了事关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对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

  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国有企业一词是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后出现的,实际上就是原来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新中国成立后,国有企业是在党的领导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国防建设、民生改善作出了历史性贡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

  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们党不断探索国有企业的改革路径,也在不断探索国有企业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有效途径。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以适应政企分开和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开的要求。十四大修改后的党章更是明确提出:“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党的十五大党章进一步明确了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国有企业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作用和途径,国有企业改革进入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新阶段。长期实践证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不仅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也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有力保障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和不断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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