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深入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福建省委九届十六次全会做出了《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提出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为目标,以推动科技创新为核心,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
关键词:经济发展;创新;R&D;科技创新;创新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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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深入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福建省委九届十六次全会做出了《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提出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为目标,以推动科技创新为核心,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构建以创新为动力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力争到2020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赶上全国平均水平,达到2.5%,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500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6%,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达到58%,走出一条人才强、科技强、产业强、经济强的发展新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新福建提供强大动力。
长期以来,外延式经济增长方式主导我省经济发展,经济增长主要通过增加资源、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投入、生产规模的扩大来实现。其中,核心的手段是扩大固定资产投资。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由外延式向内涵式转变,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中心工作,通过提高资源、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利用效率和配置效率来实现经济增长。其中,核心的手段是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技术进步的源泉在科技创新,科学管理的源泉在制度创新,创新成为新时期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六次全会精神,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推动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转移到创新上来。
第一,抓投入。一是扩大总量,2015年我省全社会R&D经费投入约400亿元,占全省GDP比重1.5%;到2020年赶上全国平均水平,达到2.5%,R&D经费投入将接近1000亿元。二是加大财政投入,R&D经费主要来源于企业和政府,企业为主体,全国平均企业占80%以上;我省R&D经费来源中企业占比接近90%,财政科技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三是优化投向,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R&D三大活动中,试验发展长期居主导地位,投入占比超九成;在科研院所、高校、企业R&D三大主体中,企业长期居主导地位、投入占比超九成;在农业、工业、服务业R&D三大领域中,工业长期居主导地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占比超七成,高出全国平均水平近两成;福州、厦门、泉州三设区市R&D投入长期居主导地位,占比超七成。R&D投向需要从宏观层面进行结构性调整。
第二,抓产出。一是发明专利,2015年我省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为4.5件,总量约1.8万件。“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实现每万人7件、总量约2.8万件,若达到全国平均每万人12件目标,总量约4.8万件。即使达到12件目标,专利总量也仅相当于2015年一个华为公司的水平。二是高新技术产业和知识密集型服务业,2015年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15%,“十三五”规划2020年提升到16%。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我省“十三五”规划没有做出具体安排,但国家“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其增加值占GDP比重,由2015年的15.6%提升到2020年的20%。三是科技进步贡献率,2015年我省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46%,“十三五”规划2020年提升到58%,同期全国规划提升到60%。
第三,抓融合。一是科技与金融的融合,发挥各类政府投资基金的引领、带动作用,调整优化间接融资,大幅度扩大直接融资,建立从试验研究、中试、小批量生产、规模化生产全过程科技创新融资模式,打造万亿元规模的创新资本链。二是科技与产业的融合,围绕农业、工业、服务业中的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统筹布局,创新资本链,推进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发展,打造一批千亿级的创新型产业集群。三是科技与经济的融合,推倒隔离科技与经济的各类“制度墙”,推进科技规划与经济规划的融合,推进科技创新与区域发展的融合,推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融合,从根本上改变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现象。
第四,抓协同。一是政府协同,顺应创新主体多元、活动多样、路径多变的新趋势,推进政府创新服务的组织重构与流程再造,为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创新提供良好发展环境和优质公共服务。二是社会协同,从根本上改变金融业的过度分利行为和房地产业的过度套利状态,从根本上改变社会大众“一夜暴富”的浮躁心态,让经济真正转到以创新为核心的实体经济轨道上来,让创新成为一种社会风尚。三是文化协同,加强科学技术普及,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在全社会形成鼓励探索、宽容失败和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发展氛围,培育尊重知识、崇尚创造、追求卓越的创新文化。
第五,抓激励。一是激励创新人才,营造宽松的创新氛围,保障创新人才的学术自由。优化人才成长环境,保障各类创新人才都能够在创新成果转化过程中获得应有的回报。建立健全创新成果评价制度体系,强化对个人的激励,重奖创新功臣。二是激励企业家,发挥企业家团结专家、带领大家(广大产业工人)创新创业的主导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对创新型企业家高看一眼、厚爱一层的发展氛围,依法保护企业家的创新收益和财产权,重奖创新型企业家。三是激励创新服务人员,建立健全以创新发展为导向的政府绩效考核机制,将创新驱动发展成效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引导广大干部树立创新政绩观,对年度考核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绩效奖励,重奖重用创新型公务员。
(作者朱四海,博士,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