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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应在危机中锤炼舆情应对能力
2016年04月14日 21:30 来源:人民论坛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广大党员干部要谨记,只有在公共危机中掌握舆情,始终与人民站在一起,才能在化解矛盾中事倍功半,力挽狂澜。

关键词:舆情;党员干部;奶粉;相关部门;假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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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社会上再次曝出了假奶粉事件,就当相关部门展开追查和问责,民众关注度逐渐下降的时刻,却又因为政府职能部门不慎出现了“不当言论”,将逐渐冷却的舆论再次引爆。涉及假冒奶粉案的食药监总局,在新闻发言时说这些冒牌奶粉符合“国家标准”,在遭到公众的质疑之后,又解释道此前之所以公布假冒奶粉符合国家标准的信息,主要是提醒消费者不要恐慌。(新华网)

  政府的初衷是让公众放心,但其“闪烁其词”般不断更改言论,起到了反作用,反而引起了民众的不满。为何?最初的表述本身就不够清楚,存在歧义。符合“国家标准”这句话有两种理解:第一种,为了避免恐慌,明知不合乎标准我说成合乎标准;第二种,虽然假奶粉不合法,但是假奶粉合乎标准,没有危害。善良的群众都理解,合理解释无疑指的是第二种,但因为其没有把话说清楚,导致第一种解释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

  这确实让人觉得遗憾,为何相关部门发言人没有在舆情危机的第一时间,就充分披露信息,把话说“好”说“全”,不给谣言和猜忌留下可乘之机呢?一句话没说好,就导致需要更多的话去圆场。舆情应对机构及其负责人作为官方的咽喉,避免恐慌是对的,但是民众需要的是真实内容和后期妥善的处理。相关部门不去披露假冒奶粉的具体信息,而是先行将其判定为符合“国家标准”,从某种角度来讲,这反而是给假货做宣传,说明货虽假但质量还不错。

  尴尬的是,行使行政权力的政府职能部门,对假冒奶粉对社会的危害性比我们都清楚。根据公告,“生产销售冒牌婴幼儿乳粉,属商业欺诈、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一经发现,不论其质量是否合格,是否对公众健康构成威胁,必须对涉案乳粉立即扣缴,一律销毁。”所以,既然是假货,根本无需再去强调它的质量尚可。何况,根据新闻报道,这批奶粉中有不少是低档、廉价和非婴儿奶粉冒充的,何来高质量一说呢?这种矛盾的言论让食药监总局陷入了舆情风波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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