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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景文:彰显法理学的中国精神 ——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景文
2017年02月13日 08:05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何民捷 字号

内容摘要:中国法理学研究应怎样回应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建构以马克思主义法学为基础、具有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内涵、吸收外国法律文化滋养的中国法理学体系对提升中国法理学研究水平和地位的重要性。当代中国法理学仍然受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比如大局观、礼法结合、和谐观念等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标识性概念。中国人在一个与西方社会制度和文化传统根本不同的环境里,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解决法治问题,为具有类似国情的国家走法治道路提供参考,这必将对世界法治实践和理论作出自己的重大贡献。

关键词:中国法理学;法学;法理学研究;依法治国;话语;中国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景文;中国传统

作者简介: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离不开法学基础理论的支撑。时代呼唤中国法理学的创新发展。中国法理学研究应怎样回应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怎样更好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怎样走向国际,为世界法学研究提供中国的智力成果?记者就这些问题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景文教授谈了自己的看法。

  记者:近代以来,中国学习和借鉴了不少西方的法学理论与法律制度。但从历史经验来看,走自己的路是我国法治建设的必然选择,也是我国法理学研究的必然选择。经过30多年努力,我国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与此同时,在法学理论研究、法学教育水平方面也获得了很大发展。

  朱景文:任何一个国家的法治都需要建立在一定的法学基础理论之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面向中国法治实践的法学理论,也势必不同于西方法学理论,必然体现出中国自己的特色。改革开放让中国法理学研究迎来春天。如今,经过30多年发展,法理学学科体系已初步形成,体现了法的一般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的结合。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教材《法理学》为代表的法理学教材体系正在接受教学实践的检验,在法学教育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建构以马克思主义法学为基础、具有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内涵、吸收外国法律文化滋养的中国法理学体系对提升中国法理学研究水平和地位的重要性。

  当前,法理学研究的基本框架已经建立,法的价值研究、规范研究和社会研究都取得不同程度的进展。方法论的多元化推动了法理学不同方向研究的发展。近年来,在中青年学者中关于社科法学和法教义学的争论,是法理学研究多样化、学派化的体现。

  法理学与部门法学、国际法学及其他学科之间关系的研究受到广泛重视。学者们越来越认识到,法理学研究不能仅仅停留在抽象理论层面,而必须关联部门法研究,这样才能让法理学更接地气。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法理学研究不能仅仅立足于国内法学,还必须与国际法学相结合,只有这样才可能成为名副其实的法的一般理论。法学和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文学乃至自然科学相结合的交叉学科研究,开辟了新的研究领域,取得越来越多的有益成果。

  记者:随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迅速发展,单纯学习西方法学的状况已经发生了很大改变,但中国法理学自身还处在继续摸索阶段,仍有各种各样的困惑。

  朱景文:我认为,中国法理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中国问题的关注程度不足,中国法理学的话语体系不健全,对中国问题的解释缺乏理论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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