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从改革开放伊始,我国的新自由主义者就宣扬“国退民进”、“国有企业从竞争领域退出”,最近几年还有一些声音,比如“国有企业的存在就是问题”,“‘把国企做强做优做大’的提法本身就是错的”,“农村集体土地的私有化”等。我们要做的是按照党的十九大部署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使国有企业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骨干力量。在农村土地问题上,需要明确指出,一旦土地私有化、商品化,农民个体可以自由买卖土地,只是获得短期收益,从长远看必然会导致土地被少数资本持有者收购、吞没,农民将失去土地。资本与权力的结合,权力服从于资本、服务于资本,侵犯的是劳动一方、大多数劳动者的利益,这时候的权力就不再是“公权力”,而变成了“资权力”,它所推动的“民主”也就变成了“钱主”。
关键词:国有企业;权力;土地;个人自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民;政府;力量;经济全球化;思潮
作者简介:
新自由主义自20世纪80年代由西方传入我国以来,经过多年演变发展,如今已不再是仅停留在口头、书面上的理论学说或社会思潮,而是渐渐成为一些人头脑中根深蒂固的思想观念,对于这种状况我们必须警醒并加以肃清,否则将会直接影响到我国改革的正确方向。客观审视新自由主义的基本价值理念及其实践,预判其对未来中国社会发展的潜在危害,采取积极进取的态度进行回应,对我们来说至关重要。
一、谨防新自由主义削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共识
新自由主义是以批判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登上历史舞台的,无论其代表人物、所谈话题、关注领域如何变化,这一点始终是其一以贯之的基本主线。如果说其他社会政治思潮还能在一定领域中同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相容存在的话,那么新自由主义与我国的指导思想、共同理想、核心价值则是彻头彻尾的直接对立。新自由主义表面上倡导“意识形态多元化”,实际上是要实现新自由主义一元指导下的多元化局面,这涉及争夺意识形态领导权的问题。
新自由主义最具蛊惑性和煽动性的核心理念是个人自由,其致力于让人们认同的是只有坚持新自由主义才能够真正实现个人自由。它把马克思主义污蔑为垄断的僵化的意识形态,把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念及实践定性为极权主义、专制主义,将公有制、国有经济、社会公平、共同富裕、共享发展等社会主义的基本理念宣扬为不可能实现的乌托邦和欺骗民众的意识形态工具,甚至污蔑为是加强思想控制、搞一党独大、专政极权的手段。如果任由新自由主义思潮肆意传播,必然会使人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属性产生怀疑,对社会公平、共同富裕、共享发展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产生怀疑,从而滋生所谓社会主义国家不追求个人自由,用集体压制个人、用威权控制自由、用国有侵犯民有、用公有剥夺私有等错误认识。
新自由主义思潮喜欢使用个人、财产、自由、人权、权利、平等、民主、多元等话语,很容易造成思想混乱。我们要揭穿其蛊惑性,就需要在宣传思想工作中强调追求个人自由不代表就是自由主义,要祛除谈个人自由就是自由主义,谈社会主义就是不要个人自由的错误观念。必须讲清楚,自由同样是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价值理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我们不能放弃对自由的话语权、阐释权、实践权,要在充分挖掘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基础上,系统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由理论。其中需要讲清楚的问题包括:离开社会公平的个人自由是靠不住的,也是不可能实现的;公有制与个人自由不是冲突的,反而是实现个人自由的前提和保障;离开政府调控的市场自由是不可能实现的;共享发展、共同富裕与个人自由的实现是同一个过程,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