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将本地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具体细化,明确分工,并指定到具体的承办部门和责任人,抓好工作的组织推动和落实。
关键词:政务公开;工作;公开;实施意见;政策
作者简介:
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于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政务公开是行政机关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平台建设、数据开放,扩大公众参与、回应关切,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制度安排。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有关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积极发挥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的平台作用,推行“互联网+政务”,不断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府有效施政。经过三到五年的努力,实现全省政务公开内容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有效提升政府面向公众的信息供给服务水平。
二、夯实政务“五公开”工作内容
(一)推进决策公开。各地各部门要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过程的法定程序。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凡出台重要政策文件,特别是涉及相关群体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以及公众普遍关注问题等重要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必须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公布决策草案、起草背景和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媒体沟通等方式公开征求意见,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论证,并将意见采纳情况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信息发布途径向社会公开。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和旁听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听证参加人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听证意见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增强决策透明度。对涉及扶贫开发、医疗卫生、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可以委托中介机构或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进行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并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经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办公会等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在作出决策后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
(二)推进执行公开。实行重大决策执行全过程公开,对于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政府常务会议、政府文件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各地各部门要逐项建立工作台账,将工作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以及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后续举措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推动实现政策执行、工作落实的全流程公开。对于重大建设项目执行情况,重点公开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结果、招投标、土地征收、质量安全等信息。要在网络平台设立意见箱或相关专栏,听取公众对执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评议通报,依托政府网站和各类媒体对执行坚决、落实迅速、效果显著的单位进行典型宣传,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进行曝光、问责,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领域全面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检查结果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情况。做好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对审计发现的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不力等典型情况向社会公开,增强落实的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