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国家网信办1月26日公布“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十大典型案例。作为互联网管理部门公职人员,魏壹宁利用职务之便删帖牟利,已经构成受贿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
关键词:网络敲诈;典型案例;国家网;敲诈勒索;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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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网信办1月26日公布“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十大典型案例。
据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公布的“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十大典型案例,包括涉网络敲诈勒索案件4起,涉有偿删帖案件6起。
1、上海21世纪网涉敲诈勒索案。
2014年9月,财经媒体21世纪网包括主编、副主编在内的相关人员,因涉嫌特大新闻敲诈案被上海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涉案人员以21世纪网为主要平台,采取公关公司招揽介绍、业内人员物色筛选等方式,寻找具有“上市”“拟上市”“重组”“转型”等题材的上市公司或知名企业作为“目标”对象进行非法活动。对于愿意“合作”的企业,在收取高额费用后,通过夸大正面事实或掩盖负面问题进行“正面报道”;对不与之合作的企业,在21世纪网等平台发布负面报道,以此要挟企业投放广告或签订合作协议,单位和个人从中获取高额广告费或好处费。警方初步查证,21世纪网先后迫使100多家IPO企业、上市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收取每家企业20万至30万费用,累计数亿元。伙同21世纪网实施敲诈勒索的上海润言公关公司,2009年以来的营业额超过12亿元。
2、江苏昆山周禄宝网络敲诈勒索案。
2015年1月22日至23日,被告人周禄宝(男,29岁,甘肃省陇西县人)涉嫌敲诈勒索犯罪案在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6月至2012年8月,周禄宝以网上“曝光”负面消息为要挟,先后向广西鉴山寺索得4万元,向浙江乌镇修真观索得6.8万元,向江苏昆山全福寺索要8万元未遂;2012年9月至2013年1月,周禄宝以为河北唐山一小区216户业主维权为由,在网上发布大量关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负面帖文,并假借维权之名,通过中间人成功索要80万元。2013年8月,周禄宝被江苏省昆山市检察院依法批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