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副省级城市社会主义学院:为及时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全国社院系统广大干部教师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统一战线教育培训工作各项任务上来.
关键词: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工作会议;中央社院;学习;培训班
作者简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副省级城市社会主义学院:
为及时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全国社院系统广大干部教师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统一战线教育培训工作各项任务上来,中央社院决定于10月29日至11月5日举办全国社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培训期间,召开第11次全国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工作会议。
一、培训目的
本期培训班的主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深化社院教学改革。通过会议、专题学习和研讨交流,及时向地方社院学习传达党的十九大精神;观摩教学改革“五史合一”“十个讲清楚”精品课,推动全国社院系统教学改革不断深化;共同探讨增强共识教育,改进社院教学的途径和方法。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29日至11月5日,29日报到,5日返程,共8天。
地点:中央社院。
三、培训对象和人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副省级城市社院主管教学领导、教学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各社院原则上可选派3人,其中,出席第11次全国社院教学工作会议的代表2人。会议规模控制在120人,培训规模控制在180人。请各社院在报名回执上列明参会代表人员及其是否参加会后的学习培训。
四、培训经费
中央社院有专项培训经费支持,免收培训费。学员往返交通费按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由所在单位报销。
五、报名事宜
请在中央社院官网本通知内下载报名表,并将报名表以附件形式在10月23日前发送到中央社院教务部研教处邮箱:yanjiaochu@126.com。
六、报到注意事项及联系人
1.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甲4号
2.报到地点: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中和大厦前台
3.不再另发入学通知,如有疑问,请联系下列人员:
吕倩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务部研教处干部010-68706843
刘伯玉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务部研教处干部010-68706395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
2017年10月16日
附件链接:关于举办“全国社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暨教学工作会议”的通知
报名回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