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第二分校为市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归口上海市委党校管理,行政级别为副局级,主要承担市政法系统处级干部和处级后备干部的培训、轮训以及党员干部和处级以下公务员的培训。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四项基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上海市委党校;招聘;分校;公开;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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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第二分校为市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归口上海市委党校管理,行政级别为副局级,主要承担市政法系统处级干部和处级后备干部的培训、轮训以及党员干部和处级以下公务员的培训。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党校的要求,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适应新时期干部教育培训事业的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专任教师: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教学科研岗位4名。其中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1名,宪法学与行政法学2名,中共党史(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1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教学潜质;
(3)应届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应聘者须在 2016年7月前取得学历学位。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邮寄及电子报名方式,请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科研成果材料等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第二分校行政楼207室,邮编:201701,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文件发送至招聘专用邮箱:swdxdefx@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