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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贫困治理工作,倾力推进脱贫攻坚事业,最终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与此同时,习近平提出了一系列关于贫困治理的重要论述。从目标维度来看,消除贫困根源、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是推进反贫困工作的目标所在;从价值维度来看,新时代贫困治理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反贫困价值逻辑;从实践维度来看,坚持多措并举,助力贫困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关键词:习近平;贫困治理;目标;价值;实践
作者简介:张正茂,山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马德坤,山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社会治理理论与实践研究”(20FKSB050)阶段性成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忘贫困群众,一直把贫困治理作为重要任务摆在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1]因此,消除贫困、治理贫困是推进各项事业平稳向前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破除万难、拼尽全力交出一份让人民满意的答卷。2021年2月25日,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并首次提出“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这一重要论断,揭秘了中国脱贫攻坚战的制胜密码。当前,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贫困治理的重要论述进行解读显得尤为重要,可以为中国的贫困治理事业提供理论遵循和行动指南。
一、目标维度:消除贫困根源,实现共同富裕
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新时代贫困治理工作要“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确保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2]“两个确保”的提出,为新时代贫困治理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在党中央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广大基层干部认真贯彻落实,我国脱贫攻坚事业取得了圆满成功。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指出,“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3]这意味着中国贫困治理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脱贫攻坚目标达成,“两个确保”得以实现,向着共同富裕的方向迈进一大步。
(一)贫困治理的目标之一是实现共同富裕
习近平指出:“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4]为了切实解决这一钳制中国发展的隐忧,从2014年起,我国实行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的工作机制。经过长时间的实践证明,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是适合中国国情的崭新的脱贫方式和重要举措。当前,我国脱贫攻坚战已经取得全面胜利,绝对贫困已经被消灭,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升,这也充分证实消除贫困是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生力量。
一方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核心和落脚点就在于“全面”二字,强调必须始终做好多领域全过程协调推进,不让任何人在脱贫致富的道路上掉队,以此实现不间断地长期向好发展。而贫困治理则是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只有持之以恒处理好反贫困的工作事宜,才能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另一方面,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探索治理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尤为重要。当前,绝对贫困已经消除,但相对贫困仍会长期存在,探索治理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是反贫困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事业进程中,应该继续在反贫困工作上出实招、干实事、见真章,在各项工作中苦练本领、真抓实干、科学巧干,精准施策发力,努力治理好相对贫困问题,最终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二)贫困治理是推进乡村振兴有序稳步发展的必要条件
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一项关乎我国未来发展的重要战略,他强调“乡村振兴是一盘大棋,要把这盘大棋走好”。[5]乡村振兴和贫困治理工作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只有把贫困治理工作做到实处,并且实现既定目标,乡村振兴才能得到接续发展。正如习近平强调,“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6]2020年6月8日至10日,习近平在宁夏考察时强调要“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7]因此,乡村振兴必须从乡村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要在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础上,注重贫困地区的长远规划和长期稳定向好发展,巩固好脱贫攻坚所取得的成果。
与此同时,广大基层干部要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来思考和解决现实问题,要站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高度上来统筹妥善处理乡村振兴中巩固脱贫成果的有关工作,进一步提高各地区人民致富的行动本领,明确主体责任,强化担当意识,从其内部找寻本地区发展动力机制,因地制宜地开展反贫困工作。在当前,尤其是要培育形成各地区的产业优势,这种优势一经发展,便可为该地区提供充足的就业机会,引领其经济稳定向好发展,从而能够引导教育当地群众克服“等靠要”的思想,营造自强上进、劳动光荣的社会风气,以期为乡村振兴打好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消除贫困根源、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把国家治理现代化摆在新的高度,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具体到民生层面,就必然要求消除贫困根源、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国家治理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为指导,是一项关乎国家发展进步的重大课题,而贫困治理则是其中重要的一项子课题。国家治理的大政方针影响着贫困治理的方向和路径,贫困治理的现状和效能也反映出国家治理能力的高低,二者相互作用、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只有二者各自实现稳步发展,才能更好促进对方发展。习近平指出:“脱贫致富不仅仅是贫困地区的事,也是全社会的事。”[8]因此,全社会要坚定不移地支持反贫困工作,坚持用发展的办法去根除贫困问题,努力使贫困问题不再成为制约我国发展进步的瓶颈,以此助推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
二、价值维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反贫困价值逻辑
中国传统民本思想历来强调要爱护百姓,古人言,“善为国者,遇民如父母之爱子,兄之爱弟,闻其饥寒为之哀,见其劳苦为之悲”。[9]意为善于治理国家的人对待百姓要像父母兄长一般,听说或看到百姓饥饿受冷、辛勤劳苦便会感同身受。换言之,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只有真正地了解贫困群众的利益诉求,想其所想、忧其所忧、急其所急,设身处地为困难群众着想,才能切实有效采取针对性措施开展反贫困工作。2020年6月,习近平在宁夏考察时强调,贫困治理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7]这足以体现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的人民价值逻辑,在贫困工作的各环节诸领域都需要秉承这一基本价值取向。
(一)处理好贫困治理的主体对象问题
贫困治理的主体对象是广大贫困人口,这是贫困治理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实践遵循。贫困治理的对象问题,是工作首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习近平强调:“如果连谁是贫困人口都不知道,扶贫行动从何处发力呢?”[11]因此,精准有效地把握好贫困人口的人群特征和判断标准显得尤为重要,以此作为贫困治理工作的切入点,方能对贫困人口的各项指标做出详细有序的调查分析,实现精准施策、精准脱贫。
在现实实践中,贫困治理工作要到村到户。扶贫人员对贫困户的识别标准应了如指掌,建立科学的贫困户数据动态登记册,清楚地把握所有情况。在开展贫困户建档立卡这一工作环节,必须充分发扬基层民主,努力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发挥群众在治理贫困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具体来说,开展到村到户的贫困状况调查和建档立卡工作,可以通过群众评议、入户调查、公示公告等举措,采取透明公开的工作方式,把贫困户的识别权交给基层群众,依靠人民群众来识别谁是贫困户,以此保证贫困户认定的透明公开、相对公平。[12]这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推动贫困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进展的必然要求,是解决贫困问题的一项重要法宝。
(二)切实有效开展贫困治理工作
贫困治理工作的切实有效开展,是解决贫困群众现实诉求、提升其生活水平的关键一招,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集中体现。习近平指出:“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13]古往今来,无论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还是马克思主义强调的人民主体思想,都充分体现了人民对于国家的重要性。“消除贫困、改善民生,为老百姓过上幸福生活而不懈奋斗是党始终不变的初心和使命。”[14]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贫困治理工作面临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如城市农村贫富差距依然很大、贫困人口规模较大。各地区在贫困治理工作中普遍存在“贫困居民是谁”、“贫困原因是什么”、“如何帮助贫困户脱贫”等问题。与此同时,一些贫困群众的需求日趋多样,为贫困治理工作造成挑战。因此,为了切实有效地推动贫困治理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为民多谋利、多解忧,在各地区发展进程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拥有更多获得感,迈向衣食无忧新生活。新时代,使全体人民享有更多的社会进步成果,是贫困治理事业取得进一步发展的关键所在,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起好步开好局的关键环节。
(三)坚持“共创”、“共享”、“共治”三者的有机统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要求在贫困治理的道路上必须坚持“共创”、“共享”、“共治”三者的有机统一,“一个都不能掉队”。[11]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每年春节都到最边远、最贫困的地区,深入了解群众生活、关心群众冷暖,指导贫困治理工作。从甘肃的定西临夏到云南的鲁甸地震灾区、从内蒙古的阿尔山到湖南的湘西、从海南的施茶村到江西的梓山、从陕西的柞水县到宁夏的吴忠市,每一处都留下了习近平对贫困治理工作的殷切希望。为人民谋幸福,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任务使命。“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离开了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我们党的工作和事业将一事无成,我们党也将失去生命力”。[16]要想使党的事业更具生机活力,使改革红利全面有效地惠及全体人民,就要在贫困治理工作中努力做到“共创”、“共享”、“共治”三者的有机统一。
从现实角度来看,贫困治理工作中的“共创”、“共享”意味着要让贫困人口不断提升生活水平、为贫困人口提供各项基本保障,以此迈向崭新的幸福生活,与其他社会成员一道为社会主义大发展大繁荣、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自身力量。而“共治”则意味着在巩固贫困群众脱贫成果的基础之上,要明确贫困群众既是脱贫致富对象,也是治理贫困的主体力量,只有贫困人口真正实现脱贫,才能更加有力推动贫困治理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因此,在贫困治理工作的各环节各方面,必须把贫困群众“共享”和“共创”社会发展红利紧密结合在一起,把推动脱贫后群众“共治”贫困作为关键举措贯彻落实下去,以此保证贫困治理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不走入误区。同时,加强顶层设计,建立科学的贫困治理方针政策,才能最终确保“一个都不能掉队”,[11]从而推进我国社会的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进一步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三、实践维度:多措并举,助力贫困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是指导当前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的强有力的理论武器。在实践领域,习近平提出了诸多举措,以此助力贫困治理工作的切实有效开展,一是加强党对贫困治理工作的领导,二是推进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三是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力度,四是加快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强党对贫困治理工作的领导
习近平强调:“脱贫攻坚,加强领导是根本。”[11]
首先,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贫困治理的重要论述。在福建、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就不断探索、深化和推进贫困治理工作,并出版《摆脱贫困》一书,围绕脱贫致富、加快地区发展展开详尽论述,对于贫困治理事业极具指导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更是把推动贫困人口脱贫作为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工作。《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习近平扶贫故事》等一系列著作摘编或单行本的出版,为新时代贫困治理工作的开展给予充分的智力支持。
其次,不断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制。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本区人口动态监测,预防脱贫人口再次返贫。一方面,党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按照部门职责落实贫困治理的工作责任,贫困治理工作任务重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中央签署责任书,并每年报告贫困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另一方面,不断改进干部的选拔任用机制,把贫困治理工作的实际成效作为选拔任用的一项重要标准。
最后,加强贫困治理工作领导队伍建设。在贫困治理的一线工作中,领导队伍建设极为重。对乡镇和村级领导班子要加强重点建设,充分发挥其在贫困治理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正如习近平强调:“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8]要切实加强基层领导队伍的思想淬炼、专业训练、实践锻炼等相关工作,做好统筹细致规划。同时注重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工作,为贫困治理工作注入新鲜血液。除此之外,要不断加强对软弱涣散、工作能力差的基层党组织的整顿工作,打造一大批站位正、能力强、效率高的基层党组织,为贫困治理事业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推进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
推动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是提升贫困治理工作水平的助推器和压舱石。特色产业以“特”制胜。一个区域的产业只有具有自身特色才会产生比较优势,才能具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习近平强调:“加大精准扶贫力度,扶持特色产业发展。”[20]由此看来,加快特色产业的培育力度,提升产业扶贫的政策优惠程度是推进贫困治理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的必然选择,是一项符合国情的关键措施。
首先,各地区结合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准确研判,找寻特色,科学制定本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习近平强调:“产业扶贫是稳定脱贫的根本之策。”[21]上级部门要制定和提供各种特色产业的治贫扶贫优惠政策,不断推进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形成特色产业链,在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地区,大力扶持一批收效良好、质量上乘的特色产品基地。
其次,不断优化产业结构。习近平在福建任职期间对此便有深刻认识,他指出:“产业结构调整不能计较一时一地一事的得失,应着力于增强后劲,着眼于最终发展。”[22]因此,形成一个合理、高效、动力持久的特色产业结构,能够为贫困地区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回报,也是实现稳定发展的重要条件。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势在必行,必须注重打造地区特色优势产业,集产业特色和发展优势于一身,不断提升产业市场适应力和竞争力。鼓励贫困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合理合法、科学有效地开展各项产业活动,促进第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凝聚贫困地区发展的新动力,努力让贫困人口在本地产业的发展进程中创收受益。
最后,不断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习近平强调:“农业产业要注重长期培育和发展,防止急功近利。”[21]解决贫困地区农业发展问题的答案就是从地区发展实际出发,科学推进现代化建设,在贫困地区推广现代高科技作业技术,切忌急躁冒进、厚此薄彼。各县各村要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组织,鼓励一定数量的企业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活动,做好企业与贫困户之间的利益机制建设,以此助力贫困农户创收增收、提高生活水平。
(三)加强对贫困地区的生态保护
习近平强调:“可以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探索一条生态脱贫的新路子。”[2]这条生态脱贫的新路子是专门为生态环境亟待修复的地区来铺设的,对于他们而言,这既是当前治贫有效之举,也是一项长远利好之策。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指出:“110多万贫困群众当上护林员,守护绿水青山,换来了金山银山。”这充分体现出广大人民群众在推进贫困治理工作的实践过程中把脱贫攻坚与建设美丽中国结合起来,取得了较好成绩。
首先,进一步做好生态补偿脱贫。这项政策在我国已经实行多年,并取得良好效果。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生态补偿力度及其标准也在不断提高。对于环境承载力差、不适宜人居住的贫困地区,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补偿,并探索生态脱贫的新举措,让当地贫困人口从生态环境保护中获得更多实惠。
其次,大力发展生态绿色产业。加快打造适合贫困地区发展的生态化产业体系,针对贫困地区拥有的各种能源,进行科学论证,“因地制宜地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如太阳能、风能等,把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25]
再次,实施好异地搬迁扶贫。对于生态环境脆弱、灾害多发地区的贫困人口,要秉承群众自愿的原则,依法有序地督促地方政府积极做好协调准备工作,实行搬迁安置,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在就业、就医、就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十三五”期间,全国共计建成集中安置区3.5万个,已有960多万建档立卡困难群众乔迁新居,优异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政策的优越性。
最后,打造美丽乡村。习近平指出:“打造美丽乡村,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26]乡村是中国8亿农村人口赖以生存的家园,建设美丽乡村是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关键一招,把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与贫困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力度,加强对贫困村生态环境的整治,把贫困村建设成为生态宜居之地。
(四)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习近平多次强调“要把基础设施建设放在重要位置,”[11]“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加强基层基础工作”。[11]基础设施是关乎推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实现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的重要一环,必须切实解决好贫困地区通路、通水、通电等基本民生问题,以此改善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
首先,加强贫困地区交通和水电建设。习近平指出,一些问题的普遍存在严重制约贫困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严重滞后,村内道路、入户路、环境卫生设施短缺”。[21]基层政府要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推进重大交通项目的落实,使其真正惠及贫困人口,着力解决好群众行路难、运输难问题。除此之外,加快水利工程建设,特别是直接涉及贫困村人口生产生活的水利设施,落实好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推进农村电网的改造升级,认真处理好、解决好贫困地区用电问题。[12]经过长达8年的努力,许多乡亲告别溜索桥,天堑变成了通途,告别苦咸水,喝上了清洁水。“新改建农村公路110万公里,新增铁路里程3.5万公里,贫困地区农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大电网覆盖范围内贫困村通动力电比例达到100%”。[3]
其次,加强贫困地区信息科技设施建设。当今社会,信息化浪潮已经成为时代发展大势,消除“数字鸿沟”、“科技鸿沟”迫在眉睫,加强贫困地区的信息化建设可以助力贫困治理方式变革。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多次强调要强化贫困治理工作的科技保障力度,着眼于运用互联网思维开展贫困治理工作,加大财政投入,采取多样手段,大力发展新兴科技农业,努力实现贫困村互联网全覆盖。经过长期实践,“贫困村通光纤和4G比例均超过98%”,[3]极大地巩固贫困治理的工作成果。
最后,加快贫困地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习近平强调要“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完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网络”。[33]因此,要充分发挥文化的正向作用,以此助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进步发展。在贫困治理工作中,积极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争取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不断满足贫困人口在文化和精神上的需要,实现物质精神双脱贫。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贫困治理工作不仅取得了物质上的累累硕果,也在精神上取得了宝贵成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到广泛传播,文明新风得到广泛弘扬,艰苦奋斗、苦干实干、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幸福生活的精神在广大贫困地区蔚然成风”。[3]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贫困治理的重要论述意蕴深远,无论是在目标上追求消除贫困根源、实现共同富裕,在价值上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反贫困逻辑,还是在实践领域中采取多项举措助推贫困治理事业,都是指导当前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历史性成就的强大理论武器,是指引中国贫困治理事业不断取得成功的重要法宝。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的研究,为新时代推进我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序衔接和全球贫困治理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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