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宣传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刘延东副总理关于地方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三)接受采访的主题和内容要坚持有利于地方志事业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众对地方志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有利于地方志工作中的热点问题的解疑释惑,有利于展示地方志良好形象,有利于弘扬社会正气、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第十三条中指办主办的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报等媒体要按照中指办党组的要求和年度新闻宣传工作要点,不断改进方式方法,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充分发挥好新闻宣传主阵地的作用。
关键词:宣传工作;中指;小组办公室;接受采访;媒体;发布;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领导;重要讲话;坚持
作者简介: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宣传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刘延东副总理关于地方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中指办)新闻宣传工作,结合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要求,坚持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改革创新,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做好中指办新闻宣传工作,为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条 新闻宣传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持依法管理、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全面准确、广泛深入、安全有序、确保时效。
第四条 新闻宣传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党和国家领导人就地方志工作发表的重要讲话、作出的重要批示。
(二)地方志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方针、政策的情况。
(三)地方志法规、部门规章、重要规范性文件颁布、政策解读及贯彻执行情况。
(四)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召开的重要会议、作出的重大部署、开展的重要工作、组织的重大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