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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海市地方志系统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6年09月19日 08:54 来源: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沪志办〔2016〕37号关于开展本市地方志系统统计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地方志办公室、各委办局修志机构、各市级专门年鉴编辑部:根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国地方志系统统计工作的通知》(中指办字[2016]165号)要求,本市将在以往统计的基础上。提前开展2016年度地方志系统统计工作,填报范围为2015年 11月 1日至2016年 9月 30日出版的各类志鉴成果及方志馆建设、网站建设、修志机构、修志队伍情况。链接:中国方志网“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国地方志系统统计工作的通知”。

关键词:统计工作;年鉴;邮箱;网站;电话;修志;地方志办公室;年度;中国方志网;请各单位

作者简介:

  沪志办〔2016〕37号

  关于开展本市地方志系统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地方志办公室、各委办局修志机构、各市级专门年鉴编辑部:

  根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国地方志系统统计工作的通知》(中指办字[2016]165号)要求,本市将在以往统计的基础上,提前开展2016年度地方志系统统计工作,填报范围为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出版的各类志鉴成果及方志馆建设、网站建设、修志机构、修志队伍情况。10月至12月上述有关数据请于2017年1月15日之前补报。

  由于时间紧任务急,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各项统计指标要求认真填写,统计表请从“上海通”网站(http://www.shtong.gov.cn)下载或中国方志网“通知公告”栏下载。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以电子版的形式或电子邮件将统计结果报送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同时,中指组通知要求,为使统计信息准确无误,请各单位在寄送统计表格时,附寄样书2部,以便核查。首轮、第二轮地方志工作规划如有调整,请同时报送或注明。以往统计如有漏报、误报的,亦请及时补充纠正。

  联系人:

  秘书处:吴秀云,电话54891163,邮箱wxy@shtong.gov.cn

  市志处:李洪珍, 电话54892205,邮箱lhz@shtong.gov.cn

  区县处:王妍哲, 电话54892692,邮箱wyz@shtong.gov.cn

  年鉴处:王师师,电话54891915,邮箱wss@shtong.gov.cn

  传真:54892706

  联系地址:斜土路2567号A2座五楼

  邮编:200030

  

  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

  

  链接:中国方志网“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国地方志系统统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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