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为促进我省地方志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64号)精神,结合全省地方志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关键词:地方志;黑龙江省;事业;地方志工作;发展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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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省地方志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 2015- 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 2015〕 64号)精神,结合全省地方志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发展基础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地、各部门的不懈努力,全省地方志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第二轮修志工作取得新进展。省志 100部分志中有 7部已正式出版、 14部完成终审、 22部进行了评议、 20部完成初稿。市(地)、县(市、区)志 156部志书已有 60部印刷出版、 43部进行了评议、 19部完成初稿。
(二)依法治志工作实现新突破。《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正式颁布施行,我省地方志事业进入了规范化、法治化阶段。
(三)年鉴编纂工作进展顺利。《黑龙江年鉴( 2015年)》编纂工作进展顺利,全省 13个市(地)和 2个省直接管理县(市)已全部开展了年鉴编纂工作。
(四)特色志书编纂成果显著。《黑龙江省志简编》《黑龙江图志·综合卷》《黑龙江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志》《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三年决战志》《黑龙江省参与 2010年上海世博会图志》《黑龙江省志大全(电子版)》等一系列突出地情特色、服务中心工作、记载重大事件的特色志书出版发行。
(五)启动旧志整理工作。旧志收集整理工程启动,与国家图书馆出版社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完成旧志底本情况排查工作。
(六)平台建设展现新亮点。馆网刊报齐头并进,黑龙江省方志馆正式建成开馆,通过方志馆、地情网站、杂志、简报等形式提高地方志资源利用效率,扩大了地方志工作的社会影响。
(七)方志理论研究和修志队伍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建立黑龙江省地方志系统理论研究成果评比制度,推出了一批新成果,培训专业人员上千人,修志人员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总体来看,全省地方志事业发展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大好局面。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第二轮修志工作进展还不够平衡,个别地方和承编单位推进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精品意识还需进一步强化;依法治志及“一纳入,八到位”(地方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工作任务之中,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编制到位、经费到位、设施到位、规划到位、工作到位)要求在一些地区和部门还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地方志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还有待提升。这些问题必须通过科学发展和深化改革,采取有效措施认真予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