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各县(市、区)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市直各部门、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单位:为系统总结2015年全市科学发展成就,全面记载泰安人民“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的伟大实践,客观反映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富民强市进程中取得的突出成绩,经市政府领导同意。
关键词:泰安;袖珍本;年鉴;地方史志;科学发展
作者简介:
各县(市、区)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市直各部门、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单位:
为系统总结 2015 年全市科学发展成就,全面记载泰安人民“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的伟大实践,客观反映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富民强市进程中取得的突出成绩,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决定编辑《泰安年鉴( 2016 ·袖珍本)》。现就供稿问题通知如下:
一、供稿内容。 参加 2015 年度科学发展考核的市直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以科学发展考核业务目标内容为主,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还要结合 2015 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未参加考核的市属单位和省属以上驻泰单位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将本部门(单位)主体业务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一步归纳、整理,提纲挈领、简明扼要地罗列,力求文字精炼,内容翔实,数据准确,语言朴实,以尽量少的篇幅报告工作成就。
二、供稿样式。 稿件采用条目式,每个单位一条,字数一般控制在 500 ~ 1000 字,县(市、区)不超过 3000 字。每个单位的工作分项排列即可,不记过程,只记结果。
三、供稿时间及要求。 各单位于 2016 年 2 月 18 日 前将纸质稿件交市史志办。报送的稿件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taiannianjian@163.com 。逾期未交的,视为放弃刊载。
组编 《泰安年鉴( 2016 ·袖珍本)》,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县(市、区)、市直各 部门( 单位) 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和本通知精神,尽快形成所在单位的报告材料,按时高质量地完成供稿任务。省属以上驻泰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提报材料。
泰安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
二0一六年一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