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志办公室,各副省级城市地方志工作机构:为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和《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 2015 - 2020年) 》精神,加快推进各级方志馆建设,进一步提高方志馆管理水平。
关键词:方志;业务培训班;地方志;培训;广西南宁
作者简介:
中指办字〔 2016〕 11号
关于举办全国方志馆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志办公室,各副省级城市地方志工作机构:
为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和《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 2015-2020年)》精神,加快推进各级方志馆建设,进一步提高方志馆管理水平 ,促进馆际业务交流,提升方志馆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经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拟于 2016年 3月 14日至 18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举办全国方志馆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承办单位
培训班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方志馆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承办。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采用专家授课和分组讨论相结合的方式。授课内容主要包括方志馆与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发展史、方志馆图书编目、旧志整理与研究等。
参加培训人员在接受培训后,需提交一篇不少于 2000字的学习心得。
三、名额分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别选派 3名学员参加培训,其中包括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分管方志馆工作的领导 1名和方志馆负责人 1名,另外 1名可从市级或县级方志馆负责人中选派;副省级城市方志馆负责人(或分管方志馆工作的领导)各 1名;特邀特色方志馆代表若干名。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名额报名参加培训。
四、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 2016年 3月 15日至 17日( 14日报到, 18日离会)
(二)培训地点:广西南宁饭店(南宁市兴宁区民生路 38号)
五、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人员食宿费、资料费、会议费等由主办方承担,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负责解决。
六、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报名,详细填写《全国方志馆业务培训班报名表》(附后),于 2016年 3月 4日前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国家方志馆综合部,过期不再补报。
联系人:和卫国 13522302383 010- 65276234(兼传真)
李 季 13581687272
电子邮箱 :dfzgjfzg@163.com
七、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不安排接站。其他事宜请联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
联系人:何立云 15878766966 0771- 2529112(兼传真) 电子邮箱 :1933850137@qq.com
(二)广西南宁饭店联系电话: 0771-2103981 2103399
附件:

全国方志馆业务培训班报名表.doc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
2016 年 1月 27日






